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13 证券简称:天润控股 公告编号:2014-033
湖南天润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和变更议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4年6月30日上午10:00时
2、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金太阳大酒店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赖淦锋先生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4人,代表股份数32,505,4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45%。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3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2,505,47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32,505,47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2013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2,505,47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2013年年度财务报告》
同意32,505,47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201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32,505,47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32,505,47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32,505,47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江峰先生、麦少军先生、赖钦祥先生、张有生先生、徐勇先生、罗筱琦女士和牟小容女士等7人均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其中,徐勇先生、罗筱琦女士、牟小容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上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如下:
(1)《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选举江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采取累积投票制)
表决结果:赞成票32,505,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2.选举麦少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
表决结果:赞成票32,505,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1)-3.选举赖钦祥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
表决结果:赞成票32,505,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4.选举张有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
表决结果:赞成票32,505,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2)-1.选举罗筱琦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
表决结果:赞成票32,505,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2.选举牟小容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
表决结果:赞成票32,505,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3.选举徐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
表决结果:赞成票32,505,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独立董事就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等事宜向本次股东大会提交了独立意见。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选举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9、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刘湘胜先生、徐长清先生均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即股东代表监事,并与职工代表监事任春龙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9-1选举刘湘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股东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
表决结果:赞成票32,505,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2选举徐长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股东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
表决结果:赞成票32,505,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五、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贺维律师、张晓明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湖南天润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时间、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湖南天润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湖南天润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湖南天润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13 证券简称:天润控股 公告编号:2014-034
湖南天润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天润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6月30日在广东省佛山市金太阳大酒店召开了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新产生的董事会于当日下午在金太阳大酒店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罗筱琦女士因出国考察未能出席会议,特委托牟小容女士代其进行投票表决,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收到有效表决票7份。经与会董事的共同推荐,会议由董事麦少军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选举麦少军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2、审议通过《关于推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1)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主任委员:麦少军
委员: 麦少军、姜峰、徐勇(独立董事)
(2)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徐勇(独立董事)
委员: 麦少军、徐勇(独立董事)、牟小容(独立董事)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罗筱琦(独立董事)
委员: 罗筱琦(独立董事)、牟小容(独立董事)、赖钦祥
(4)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牟小容(独立董事)
委员: 牟小容(独立董事)、罗筱琦(独立董事)、张有生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决定聘任江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经总经理麦少军先生提名,继续聘任沈洁坤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经董事长麦少军先生提名,继续聘任江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江峰先生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继续聘任刘湘胜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继续聘任单强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三、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天润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1、麦少军:男,197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银行惠州分行高级客户经理,广州新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广州名盛房地产实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湖南天润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任广州市北京路商会副会长,广州市番禺区洛浦商会副会长,广州番禺慈善会第二届荣誉副会长。广州名盛房地产实业有限公司是广东恒润华创的控股子公司,麦少军先生未持有广东恒润华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股份,也未持有湖南天润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公司拟聘任的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最近五年除在广州新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名盛房地产实业有限公司、湖南天润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外,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江峰:男,汉族,1981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7年7月至2011年6月在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工作,2011年8月至2013年10月任广州名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部经理。2013年10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江峰先生与公司拟聘任的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湖南天润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3、沈洁坤:女,194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广东省第一轻工业厅物资供销公司财务科会计员、广东省广播电视厅财务处、电视塔游乐中心、广视宾馆财务部经理、广东发展银行总行财务经理、广东发展银行实业投资公司副总经理和总会计师、广东发展银行广东广控集团公司财务稽核部总经理、广东南湖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2011年7月起任本公司财务总监。沈洁坤女士与公司拟聘任的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湖南天润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4、刘湘胜:男,1965 年6 月出生,中国国籍,曾任岳阳技工学校教师、湖南汨罗纺织印染厂车间技术员、新产品开发办主任,销售处副处长,现任本公司监事、证券事务代表和证券部长。刘湘胜先生与公司拟聘任的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5、单强:男,1960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会计师职称。曾任湖南平江供销社主办会计、办公室主任,湖南汩罗纺织印染厂审计员、主办会计,湖南飞鸿高速公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兼财务主管,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办公室主任、采购部经理,2009年11月起任公司审计部、企业管理部副部长,2011年10月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单强先生曾先后二次参加湖南省证监局组织的内控培训学习。
证券代码:002113 证券简称:天润控股 公告编号:2014-035
湖南天润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天润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6月3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董事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继续聘任江峰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截至目前,江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拟聘任的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江峰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程序合法、有效;经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进行全面了解,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具备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第146 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上所述,同意聘任江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为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刘湘胜先生(简历附后)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截至目前,刘湘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拟聘任的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刘湘胜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
附: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及联系方式
湖南天润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三十日
附: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及联系方式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及联系方式
江峰,男,汉族,1981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7年7月至2011年6月在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工作,2011年8月至2013年10月任广州名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部经理。2013年10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江峰先生与公司拟聘任的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湖南天润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江峰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大道兴长石化大厦6楼
电 话/传真:0730-8961198
电子信箱:trkg002113@163.com
二、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及联系方式
刘湘胜先生:1965 年6 月出生,中国国籍,曾任岳阳技工学校教师、湖南汨罗纺织印染厂车间技术员、新产品开发办主任,销售处副处长,现任本公司监事、证券事务代表和证券部长。刘湘胜先生与公司拟聘任的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刘湘胜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大道兴长石化大厦6楼
电 话/传真:0730-8961178
电子子信箱:trkg002113@163.com
证券代码:002113 证券简称:天润控股 公告编号:2014-036
湖南天润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天润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4年6月30日在广东省佛山市金太阳大酒店召开了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新产生的监事会于当日下午在金太阳大酒店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经与会监事的共同推荐,会议由监事徐长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一致同意选举徐长清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其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一致。
备查文件 :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天润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三十日
附简历:
徐长清先生,1970 年9 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学历。曾任新加坡骏联摩托连锁集团(中国骏联)后勤部主管,广州南华西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行政部主管,现任广州南华深科技术有限公司行政总监和湖南天润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徐长清先生与公司拟聘任的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湖南天润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2113 证券简称:天润控股 公告编号:2014-037
湖南天润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民主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天润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应进行换届选举,公司通过民主选举方式选举任春龙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春龙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股东代表监事选举之日起)。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任春龙先生履历情况如下:
任春龙先生:男,1960 年12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专文化,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岳阳化肥厂车间副主任、主任、岳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调度办副主任、主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任春龙先生与公司拟聘任的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春龙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3,670 股,占总股本的0.0031%。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南天润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