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子公司梦响强音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与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备忘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14-071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梦响强音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与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备忘录》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合作概述
2014年7月1日,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富控股”或“本公司”)子公司梦响强音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响强音”,本公司直接持股40%,并通过托管方式合计拥有51%股份表决权)与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巴巴”)下属企业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淘宝中国”)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双方意向就中国区域内播出的大型综艺节目《中国好歌曲》(梦响强音拥有该节目排他性衍生产品开发权利)之开发探索独家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打造原创音乐产业链。 双方将以此为原则进一步开展合作性商谈,并就相关方面缔结详细内容文件。
二、合作备忘录主要内容
梦响强音将联合阿里巴巴数字娱乐事业群共同打造互联网原创音乐产业链,梦响强音将提供《中国好歌曲》唯一线上报名授权及《中国好歌曲》音乐资源独家授权等,淘宝中国下属虾米音乐网投入自身资源对“中国好歌曲”进行联动与推广,并且淘宝中国将协调投入阿里巴巴相关资源,包括优酷土豆、新浪微博、淘宝天猫、支付宝、虾米音乐、天天动听进行联动,从宣传、电商、票务等方式深度整合“中国好歌曲”产业链。
三、影响
此次合作备忘录的签署,标志着梦响强音就音乐产业链开拓取得进一步的发展,有利于其长期战略目标的实现及企业实力的提升,也对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有着积极影响。
四、风险提示
本备忘录仅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备忘录事项的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公司将积极关注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