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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4-07-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4-058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64,647,225股;占总股本的59.2939%;

    2、 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4年7月7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股本变动情况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100,000,000股,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964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500,000股,并于2011年7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上市后总股本为133,500,000,股。

    2012年5月18日,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133,5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6股,2012年5月30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13,6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数量增加至160,000,000股。至此,有限售流通股为160,000,000股,占总股本的74.91%,无限售流通股为51,360,000股,占总股本的25.09%。

    2013年5月19日,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213,6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3股,2013年5月31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77,68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数量增加至207,485,221股。至此,有限售流通股为164,647,225股,占总股本的59.2939%,无限售流通股为113,032,775股,占总股本的40.7061%。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条件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对所持股份的流通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安徽金瑞化工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金瑞投资”和实际控制人杨迎春承诺:自金禾实业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金禾股份的股份,也不由金禾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

    2、作为本公司股东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戴世林、曹松亭、仰宗勇、方泉、夏家信、孙涛、陶长文、孙建文、黄其龙还承诺:前述锁定期满后,若仍然出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上年末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金禾股份的股份,离职后一年内,转让的金禾股份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50%。

    3、公司股东戴世林、方泉、曹松亭、仰宗勇、夏家信、孙涛、陶长文、孙建文、黄其龙、姜维强于2012年7月3日追加承诺:(1)、自2012年7月7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金禾实业的股份,也不由金禾实业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公司股东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戴世林、曹松亭、仰宗勇、方泉、夏家信、孙涛、陶长文、孙建文、黄其龙同时承诺:前述锁定期满后,若仍然出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上年末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金禾实业的股份,离职后一年内,转让的金禾实业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50%。(3)2012年12月9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本公司股东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杨迎春、戴世林、方泉、曹松亭、仰宗勇、夏家信、孙涛、陶长文、李恩平、王从春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上年末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金禾实业的股份,离职后一年内,转让的金禾实业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50%。 (4)、在锁定期限内,若违反承诺减持金禾实业的股份,则减持所得全部上缴公司。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的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持有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的股东均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2名,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64,647,225股,占总股本的59.2939%,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4年7月7日。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持有限售股份数(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股)备注
    1安徽金瑞化工投资有限公司162,739,200162,739,200控股股东
    2杨迎春1,908,0251,908,025董事长、实际控制人
    合计164,647,225164,647,225 

    注:

    1金瑞投资持股变化情况:2011年7月金禾实业上市时,金瑞投资持有金禾实业股票7824万股,占总股本13350万股的58.61%,2012年5月份,金禾实业2011年度利润分配,以1335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送6股,金瑞投资持股为12518.4万股,占总股本21360万股的58.61%;2013年5月份,金禾实业2012年度利润分配,每10股送3股,金瑞投资持股为16273.92万股,占总股本27768万股的58.61%。

    2杨迎春持股变化情况:2011年7月上市时,杨迎春持有金禾实业股票91.7320万股,占总股本13350万股的0.69%,2012年5月份,金禾实业2011年度利润分配,以1335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送6股,杨迎春持股为146.7712万股,占总股本21360万股的0.69%;2013年5月份,金禾实业2012年度利润分配,每10股送3股,杨迎春持股为190.8025万股,占总股本27768万股的0.69%。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金禾实业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遵守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金禾实业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金禾实业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7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