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专项公告
股票代码:600109 股票简称:国金证券 编号:临2014-36
转债代码:110025 转债简称:国金转债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专项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有关工作的通知》(川证监上市[2014]8号)的相关规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截至2014年6月底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承诺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专项披露如下:
一、公司对相关主体承诺及履行情况的自查情况说明
经自查,目前公司不存在承诺相关方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要求的承诺或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主体正在履行中的承诺事项
(一)承诺事项:2012年10月12日,公司二〇一二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 年)>的议案》(以下简称“《回报规划》”)
(二)承诺主体: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承诺内容: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主要内容为:
1、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 2、现金股利分配的比例及时间间隔
除公司经营环境或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外,公司每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提议中期现金分红。
3、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情况下,公司可以采取股票股利方式分配股利或者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4、本《回报规划》的其他具体内容可见本公司于2012年10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二〇一二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四)承诺期限:2012-2014年
(五)承诺履行情况: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项承诺的要求完成了公司2012年度、2013年度利润分配。目前,该承诺正在履行中。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