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严翠 ○编辑 阮奇
康芝药业虚增利润一案在经历公司澄清否认与监管部门介入调查后,日前终于水落石出:康芝药业虚增利润属实,公司及多相关高管被罚。
今日,康芝药业公告,公司于7月1日收到证监会海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康芝药业存在虚增利润的违法事实。
经查明,康芝药业虚增利润的手法包括提前确认销售收入,虚增2011年利润156.813983万元;应计未计期间费用,虚增2011年和2012年利润分别为238.4964万元和230.7903万元。经计算,上述虚增利润共计626.100683万元。
处罚决定书指出,对上述违法行为,康芝药业董事长、总裁洪江游,董事、时任副总裁洪江涛,财务总监刘会良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董事、副总裁洪丽萍,副总裁、时任董事会秘书李幽泉,时任董事洪志慧、陈惠贞,时任独立董事黄淑祥、王小宁、陈燕忠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海南证监局决定,对康芝药业给予警告,并处35万元罚款;对洪江游给予警告,并处10万元罚款;对洪江涛、刘会良给予警告,并分别处5万元罚款;对洪丽萍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对李幽泉、洪志慧、陈惠贞、黄淑祥、王小宁、陈燕忠给予警告。
回溯康芝药业虚增利润案,去年5月下旬,有媒体报道,康芝药业前审计总监、审计部负责人何晓梅举报康芝药业2011年至2012年存在虚增利润、粉饰业绩、违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虚构交易、隐瞒关联公司等重大违法行为。
去年5月23日,康芝药业便因媒体质疑而停牌。当年7月17日,海南监管局对康芝药业正式立案调查。7月22日,康芝药业在自查后发布了澄清公告,表示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关联交易行为,也未采取虚构交易、广告套现等方式虚增销售额和利润,部分交易确认是属于会计差错,表示将进行整改。
足以见得,康芝药业“自认没错”之意愿极强。而在今日海南证监局下发的“罚单”中,康芝药业相关高管依然一致陈述“非主观”原因造成虚增利润。
当事人洪江涛在陈述、申辩意见中提出,康芝药业提前确认销售收入虚增2011年利润的违法行为,是公司营销团队在拓展新业务的过程中,由于经验不足造成的,其本人非主观故意。另外,当事人刘会良也在陈述、申辩意见中提出,康芝药业提前确认销售收入是由于个别销售人员违反公司合同管理制度、隐瞒相关重大合同造成的,其没有与销售人员共谋,没有参与也不知情,主观上不存在欺诈的故意。此外,洪丽萍、李幽泉、陈惠贞、黄淑祥、王小宁、陈燕忠等均无一例外地以对相关事情不知情、或不专业等强调自身非主观意愿违法。
对此,海南证监局表示,该局在开罚单时,已对上述陈述给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