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兰太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4-019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6月23日以传真和书面的方式送达与会人员,2014年6月30日在内蒙古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6名,实到6名。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德禄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并举手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内设机构的议案》
公司为进一步转变职能、提高效率,建立和完善结构优化、责权明确、精干高效、运转协调的公司内部机构管理体系,不断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更好的实现生产经营目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内设机构提出如下调整方案:
1、将总经理办公室与党群工作部合并,名称为办公室,其中工会依法独立开展工作。
2、将原临时设置的承担公司盐及盐化工项目研发的项目部与生产质量技术部合并,名称为生产技术中心,并增加公司新产品、新技术研究与开发职能。
3、将安全监督管理部名称变更为安全环保部。
4、将制钠事业部设置为制钠分公司,制盐事业部设置为制盐分公司,药业事业部设置为药业分公司。
5、销售分公司名称变更为营销分公司。
附件:调整后的组织机构图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转让中盐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中盐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日
附件: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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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兰太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4-020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转让中盐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部分
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转让股权事项概述
中盐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兰太”)由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太实业”或“公司”)与中盐江西盐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盐化”)共同出资组建,其中:兰太实业持有51%的股权, 江西盐化持有49%的股权。公司拟通过将持有的江西兰太2%的股权与江西盐化持有49%的股权一并在北京产权交易所(www.cbex.com.cn)实施联合公开挂牌征集方式交易,引入战略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推动国有资本优化配置,进一步转换经营机制与转变发展方式,盘活公司低效资产,提高公司运营效率与经营效益。
(一)公司聘请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江西兰太截至2013年10月31日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书(天兴评报字(2013)第985-1号)。
(二)公司按照国有产权转让有关规定,将持有的江西兰太2%的股权与江西盐化持有49%的股权一并在北京产权交易所(www.cbex.com.cn)实施联合公开挂牌征集方式交易, 以资产评估报告书(天兴评报字(2013)第985-1号)显示的公司股东权益价值为基础(不包括资本公积),综合考虑相关因素确定挂牌底价。
(三)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的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一切事宜。
(四)本次转让股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盐业总公司备案批准。
(五)由于公司采取公开挂牌征集方式交易,因此交易完成时间、交易对方和交易价格尚不确定。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中盐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江西兰太于2008年5月在江西省新干县盐化工工业园注册成立,由兰太实业与江西盐化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本1.6亿元,其中:兰太实业持有51%的股权, 江西盐化持有49%的股权,主要经营范围为氯酸钠与双氯水等产品。
(二)截止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江西兰太资产总额为49,650.82万元,负债总额为36,170.39万元,净资产总额为13,480.43万元,营业收入24,202.63万元,营业利润为921.85万元。
截止2014年5月31日,江西兰太公司资产总额为50,006.75万元,负债总额为37,497.66万元,净资产总额为12,509.09万元,营业收入9,913.26万元,营业利润为20.05万元。
(三)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天兴评报字(2013)第985-1号)所述:经评估,至评估基准日2013年10月31日,江西兰太总资产账面价值为49,118.00万元,评估价值为52,231.07万元,增值3,113.07万元,增值率6.34%;总负债账面价值为36,550.92万元,评估价值为36,550.92万元,无增减变化;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2,567.08万元,评估价值为15,680.15万元,增值3,113.07万元,增值率24.77%。评估结果详见下表:
评估结果汇总表
2013年10月31日
被评估单位名称:中盐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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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转让股权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截止2014年5月31日,公司为江西兰太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为2.08亿元。公司不存在委托江西兰太理财方面的情况。
目前交易行为尚未落实,存在交易不成功的风险,因此公司目前无法预测其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四、上网公告附件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的中盐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的2%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天兴评报字(2013)第985-1号)。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兰太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4-021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
增资扩股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太实业”或“公司”)为优化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污水处理公司”或“该公司”)资本结构、增强资金偿付能力、改善经营状况,拟通过增资方式增加该公司注册资本。
一、交易相关事项概述
公司分别于2013年9月16日、10月8日召开公司第五届七次董事会和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承债式整体转让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及债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聘请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污水处理公司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按照国有产权转让有关规定,将持有的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75%股权及债权采用承债式股权整体转让方式在北京产权交易所(www.cbex.com.cn)实施公开挂牌征集方式交易,经过两轮挂牌未能如期实现转让。
在此背景下,为了改善污水处理公司经营业绩,提升公司资源使用效率,公司拟通过放弃污水处理公司优先增资权,引入柏林水务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林水务”)作为战略投资者增资入股,另一家股东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区投资公司”)同时增资,借助柏林水务的技术管理优势,调整股权结构,实现股权多元化,推动国有资本优化配置,改革创新污水处理公司原有体制机制,激发活力,提升其自身经营水平、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议,办理与本次增资扩股相关的一切事宜。
二、增资扩股的方案
污水处理公司原股权结构为注册资本3000万元,其中兰太公司出资2,250万元,占75%股权;开发区投资公司出资750万元,占25%股权。经资产评估报告书(天兴评报字(2013)第630号)显示的污水处理公司净资产为2725.61万元,低于注册资本面值人民币3000万元。本次增资以注册资本面值3000万元为增资基础,共增资1800万元,其中:开发区投资公司增资1500万元,战略投资者柏林水务出资300万元,兰太公司出资额不变。增资后注册资本增加到4800万元,其中:兰太公司占46.875%股权,开发区投资公司占46.875%股权,柏林水务占6.25%股权。
本次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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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污水处理公司账面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为4162.76万元,经评估后的净资产为2725.61万元,评估增值率为-34.52%,低于注册资本,增资方案未损害污水处理公司所有者权益。
三、增资方的基本情况
(一)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情况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6年2月,注册资本为801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经济开发区(乌斯太镇)贺兰区管委会大楼,法定代表人刘志强。开发区投资公司是经内蒙古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由阿拉善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
经营范围:开发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融资、投资;国有资产经营;土地开发与出让;接受、委托承担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同时对出资者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并接受出资人监管。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开发区投资公司资产总额为29.76亿元,负债总额为8.77亿元,净资产总额为20.99亿元,净利润为38821.71元。
(二)柏林水务中国控股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柏林水务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是德国柏林水务集团和迪拜膜专业公司Metito集团于2008年9月在香港成立的子公司,主要办公地点为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812室,法定代表人Jun Liang,是一家在香港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
主营业务:市政供水、市政污水、工业污水处理、污泥处置、海水淡化等项目的投资及运营服务。
近三年,柏林水务在市政污水领域继续加大投资,于2011年投资建设滁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规模10万吨。公司于2012年确定将拓展工业污水领域业务作为发展战略,凭借德国柏林水务集团丰富的技术经验和Metito集团在化工、石化废水处理上的技术优势,在2012-2013年内,柏林水务通过与国内外主要的工业污水领域的水务公司在技术实力、价格、商务条件等方面的竞争,作为新进入国内工业污水处理领域的柏林水务中国控股有限公司,获得了南充化学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规模为1.7万吨/日)、榆神化学工业区污水处理厂(规模为2万吨/日)、大连长兴岛石化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规模为10万吨/日)三个项目。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柏林水务资产总额为13.19亿元,净资产总额为7.92亿元,营业收入为2.83亿元,净利润为0.91亿元。
四、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年6月2日成立,法定代表人赵代勇,注册资本3000万元,其中公司占75%股权,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占25%股权,经营范围为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回用处理。
(二)截止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污水处理公司资产总额为29,592.07万元,负债总额为27,984.26万元,净资产总额为1,607.81万元,营业收入1,455.87万元,营业利润为-378.16万元。
截止2014年5月31日,污水处理公司资产总额为30,195.24万元,负债总额为29,730.01万元,净资产总额为465.23万元,营业收入1,034.98万元,营业利润为-471.89万元。
(三)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所述:在持续经营前提下,至评估基准日2013年7月31日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30,220.30万元,评估价值为28,910.44万元,减值额为1,309.86万元,减值率为4.33%;总负债账面价值为26,057.54万元,评估价值为26,184.83万元,增值额为127.29万元,增值率为0.49%;净资产账面价值为4,162.76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2,725.61万元,减值额为1,437.15万元,减值率为34.52%。截至评估基准日2013年7月31日,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欠付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及利息234,362,838.82元。各类资产及负债的评估结果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被评估单位名称: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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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增资扩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为了改善污水处理公司经营业绩,提升公司资源使用效率,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符合公司整体规划,符合公司持续发展的方向和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若本次增资扩股顺利完成后,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公司不存在为污水处理公司提供担保、委托污水处理公司理财方面的情况。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兰太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4-022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7月17日(周四)
●股权登记日:2014年7月10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 年7月17日上午11: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 年7月 17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增补刘苗夫、王岩和陈云泉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01、董事候选人:刘苗夫
1.02、董事候选人:王岩
1.03、董事候选人:陈云泉
2、《关于增补邹俭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3、《关于转让中盐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上述第一、二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编号:临2014-016),第三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编号:临2014-019)。其中议案1《关于增补刘苗夫、王岩和陈云泉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采用累计投票方式选举董事。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7月10日下午交易日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14年7月16日上午9时—11时;下午14时—17时。
3、登记地点:内蒙古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公司通讯地址:内蒙古阿拉善左旗乌斯太镇阿拉善经济开发区
3、联系方式: 电话:(0483)8182016
(0483)8182785
传真:(0483)8182022
邮编:750336
联系人:韩方鹏 王勇
附件:1、授 权 委 托 书
2、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7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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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说明:1、本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均为有效,传真登记后请将原件或复印件寄回本公司。
2、受托人应提供本人和委托人身份证以及委托人证券帐户复印件。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网络投票系统参加投票。此附件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说明。
2、投票日期:2014年7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操作。
3、总提案数:5个(注:存在提案组的,组号不计入提案数量,仅计算子议案数。如:提案组1之下共有2.01-2.03共3个提案,1.00属于对该组一并表决的简化方式,但1.00不计入提案数。此外,全体提案一并表决的99.00也不计入提案数)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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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项表决方法:
■
(三)表决意见
■
注:当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或监事时,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选举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议案个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候选人共有3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300股的选举票数。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当选举票数超过一亿票时,应通过现场进行表决。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7月10日A股收市后,持有公司A股(股票代码600328)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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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2号提案《关于增补邹俭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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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2号提案《关于增补邹俭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
(四)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2号提案《关于增补邹俭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
(五)如某A股投资者持有100股股票,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共3名董事会候选人议案组(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方式如下: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四)同时持有同一家上市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通过上交所的A股和B股交易系统分别投票。
项 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
A | B | C=B-A | D=C/A×100% | ||
1 | 流动资产 | 4,602.25 | 4,655.04 | 52.79 | 1.15 |
2 | 非流动资产 | 44,515.75 | 47,576.03 | 3,060.28 | 6.87 |
3 |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 - | |
4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 - | |
5 | 长期应收款 | - | - | - | |
6 | 长期股权投资 | - | - | - | |
7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 | |
8 | 固定资产 | 43,347.90 | 43,404.70 | 56.80 | 0.13 |
9 | 在建工程 | - | - | - | |
10 | 工程物资 | - | - | - | |
11 | 固定资产清理 | - | - | - | |
12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 - | |
13 | 油气资产 | - | - | - | |
14 | 无形资产 | 1,141.73 | 4,145.20 | 3,003.47 | 263.06 |
15 | 开发支出 | - | - | - | |
16 | 商誉 | - | - | - | |
17 | 长期待摊费用 | - | - | - | |
1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6.13 | 26.13 | - | - |
1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 - | |
20 | 资产总计 | 49,118.00 | 52,231.07 | 3,113.07 | 6.34 |
21 | 流动负债 | 22,850.92 | 22,850.92 | - | - |
22 | 非流动负债 | 13,700.00 | 13,700.00 | - | - |
23 | 负债合计 | 36,550.92 | 36,550.92 | - | - |
24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12,567.08 | 15,680.15 | 3,113.07 | 24.77 |
股东名称 | 增资前 | 本次 增资 | 增资后 | ||
出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出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
兰太实业 | 2250 | 75% | 0 | 2250 | 46.875% |
开发区投资公司 | 750 | 25% | 1500 | 2250 | 46.875% |
柏林水务 | 0 | 0 | 300 | 300 | 6.25% |
合计 | 3000 | 100% | 1800 | 4800 | 100% |
项 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
A | B | C=B-A | D=C/A×100% | ||
1 | 流动资产 | 521.76 | 537.39 | 15.63 | 3.00 |
2 | 非流动资产 | 29,698.54 | 28,373.05 | -1,325.49 | -4.46 |
3 |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 - | |
4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 - | |
5 | 长期应收款 | - | - | - | |
6 | 长期股权投资 | - | - | - | |
8 | 固定资产 | 29,258.19 | 27,557.66 | -1,700.53 | -5.81 |
9 | 在建工程 | - | - | - | |
10 | 工程物资 | - | - | - | |
11 | 固定资产清理 | - | - | - | |
12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 - | |
13 | 油气资产 | - | - | - | |
14 | 无形资产 | 433.72 | 812.67 | 378.95 | 87.37 |
15 | 开发支出 | - | - | - | |
16 | 商誉 | - | - | - | |
17 | 长期待摊费用 | - | - | - | |
1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63 | 2.72 | -3.91 | -58.97 |
1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 - | |
20 | 资产总计 | 30,220.30 | 28,910.44 | -1,309.86 | -4.33 |
21 | 流动负债 | 26,057.54 | 26,184.83 | 127.29 | 0.49 |
22 | 非流动负债 | - | - | - | |
23 | 负债合计 | 26,057.54 | 26,184.83 | 127.29 | 0.49 |
24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4,162.76 | 2,725.61 | -1,437.15 | -34.52 |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增补刘苗夫、王岩和陈云泉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 |||
1.01 | 董事候选人:刘苗夫 | |||
1.02 | 董事候选人:王岩 | |||
1.03 | 董事候选人:陈云泉 | |||
2 | 《关于增补邹俭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 |||
3 | 《关于转让中盐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738328 | 兰太投票 | 5 | A股股东 |
议案序号 | 内容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3号 |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5项提案 | 99.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委托价格 |
1 | 《关于增补刘苗夫、王岩和陈云泉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 |
1.01 | 董事候选人:刘苗夫 | 1.01 |
1.02 | 董事候选人:王岩 | 1.02 |
1.03 | 董事候选人:陈云泉 | 1.03 |
2 | 《关于增补邹俭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 2.00 |
3 | 《关于转让中盐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 3.00 |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328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328 | 买入 | 1.00元 | 1股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328 | 买入 | 1.00元 | 2股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328 | 买入 | 1.00元 | 3股 |
议案名称 | 对应的申报价格(元) | 申报股数 | ||
方式一 | 方式二 | 方式三 | ||
《关于增补刘苗夫、王岩和陈云泉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 ||||
董事候选人: 刘苗夫 | 1.01 | 300 | 100 | 100 |
董事候选人: 王岩 | 1.02 | 100 | 200 | |
董事候选人: 陈云泉 | 1.03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