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11 中孚债”、“12中孚债”不符合
债券质押式回购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公司“11 中孚债”、“12中孚债”不符合
债券质押式回购的提示性公告
2014-07-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4-068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11 中孚债”、“12中孚债”不符合
债券质押式回购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级”)对公司发行的“11 中孚债”、“12中孚债”进行跟踪评级,并出具了《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本次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负面;公司“11 中孚债”、“12 中孚债”的信用等级为“AA”。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和《关于调整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发行的“11 中孚债”、“12 中孚债”不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自 2014 年 7月2日起,上海证券交易所不再将“11 中孚债”、“12 中孚债”作为回购质押券纳入质押库,并停止债券质押式回购入库申报。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