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41版)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7月17日-7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17日15:00至2014年7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投票方法
在本次股东会议上,公司将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三)采用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589,股票简称:瑞康投票
2、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下表: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的申报价格 |
总议案 | 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100.00 |
1 | 关于审议《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1.00 |
2 | 关于审议《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2.00 |
(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1 |
(2) | 发行方式 | 2.02 |
(3)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3 |
(4) | 定价基准日和定价原则 | 2.04 |
(5) | 发行数量 | 2.05 |
(6) | 限售期 | 2.06 |
(7) | 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 2.07 |
(8) |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 2.08 |
(9)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 2.09 |
(10) | 上市地点 | 2.10 |
3 | 关于审议《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3.00 |
4 | 关于审议《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4.00 |
5 | 关于审议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 5.00 |
6 | 关于审议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6.00 |
7 | 关于审议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与张仁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7.00 |
8 | 关于审议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与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8.00 |
9 | 关于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9.00 |
10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0.00 |
11 | 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1.00 |
12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12.00 |
1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张仁华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 13.00 |
14 | 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14.00 |
若股东需对所有的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 100.00元进行投票。对于议案 2 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 元表示对议案 2 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 代表议案二中的子议案一,2.02 代表议案 2 中的子议案 2,以此类推。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4、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瑞康医药”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买卖方向 | 委托价格 | 委托股数 |
362589 | 瑞康投票 | 买入 | 100.00 | 1股 |
(2)如某股东对议案2第1项子议案投反对票,对议案7投弃权票,对其他议案投赞成票,申报顺序如下: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买卖方向 | 委托价格 | 委托股数 |
362589 | 瑞康投票 | 买入 | 2.01 | 2股 |
362589 | 瑞康投票 | 买入 | 7.00 | 3股 |
362589 | 瑞康投票 | 买入 | 100.00 | 1股 |
5、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可以按照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能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子议案(如 2.01 元)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子议案的议案组(如 2.00 元)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如 2.00 元)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总议案(100.00 元)的表决申报。对单项议案(如 7.00 元)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总议案(100.00 元)的表决申报。
(4)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该股东对议案未予表决或投票申报不符合要求的,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机场路 326 号,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264004
联系人:周彬
电话:0535-6737695
传真:0535-6737695
电子信箱:zhoubin@realcan.cn
特此公告。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2日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14-036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因正在筹划有关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瑞康医药,股票代码:002589)已于2014年6月12日(星期四)13:00起停牌,公司于2014年6月12日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为2014-027。
公司于2014年7月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依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14年7月3日开市起复牌。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7月2日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14-037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
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2014年7月2日,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仁华及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上述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主体
发行人: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人(发行对象):张仁华,住所为:烟台市芝罘区,身份证号码为:370602196603******,张仁华与其配偶韩旭合计持有占公司总股本44.50%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认购人(发行对象):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上海市大沽路288号6幢538室,法定代表人:林利军,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次认购完成后,加上其认购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将持有公司15.90%的股份,成为持有占公司总股本5%以上的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构成了公司的关联方。
2、认购数量、认购价格、认购金额、认购价款支付方式、锁定期等主要条款
(1)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2)每位认购对象的认购股份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29,585,796股。张仁华拟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认购金额为4亿元,认购数量为9,861,932股。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资产管理计划以现金参与本次认购,认购金额为8亿元,认购数量为19,723,864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除权、除息行为,前述认购数量将相应调整。
(3)认购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2014年7月3日)。发行的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价的90%(即40.56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4)支付方式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正式核准后发行时,张仁华及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一次性将认购资金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所专门开立的账户。
(5)限售期:认购人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以公司董事会的公告为准)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3、协议的生效条件
协议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其中与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关于履约保证金相关条款自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
(1)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及本协议。
(2)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获中国证监会核准。
4、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的约定。
为保证认购协议的顺利履行,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人民币1,600万元作为认购保证金,认购人承诺在公司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以公司董事会公告日期为准)之前将上述认购保证金足额支付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5、其他约定。认购协议还就双方陈述与保证、违约责任承担等进行了约定。
备查文件:
1、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与张仁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2、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与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