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 恒生电子 编号: 2014-035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电子”或“公司”、“本公司”)曾于2014年4月15日发布2014-024号《关于购买恒生科技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及2014-026号《关于和浙江自在公司(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公告》,近日公司接到通知,上述议案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已经完成,现公告如下:
截止2014年6月30日,杭州恒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集团”)已将其持有的杭州恒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科技”)5%的股权根据协议转让给本公司,并已完成相关工商登记手续,恒生电子持有恒生科技100%股权,恒生科技成为恒生电子的全资子公司。
为履行上述交易,黄大成等13位恒生集团的自然人股东已经注册成立了杭州百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用电子”,公告中原筹建的公司名称为浙江自在科技有限公司,现正式工商注册为百用电子),法定代表人为蒋建圣。截止2014年6月30日,恒生集团已根据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杭州恒生世纪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实业”)51%股权、杭州恒生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投资公司”)30.3%股权、无锡恒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恒华”)15%股权转让给百用电子,并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恒生电子持有上述三家公司的股权比例不变,恒生电子仍分别持有世纪实业49%股权,持有云投资69.7%股权,持有无锡恒华55%股权,其中云投资公司及无锡恒华为恒生电子的控股子公司。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