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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4-07-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编号:临2014-053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27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公司2014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2014年7月2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2014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11份。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2014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木垒老君庙风电场一期49.5MW风电项目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临2014-054号《特变电工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木垒老君庙风电场一期49.5MW风电项目的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7月3日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14-054

      特变电工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木垒老君庙风电场

      一期49.5MW风电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木垒老君庙风电场一期49.5MW风电项目

      ●投资金额:37,641.43万元

      ●项目批复情况:该项目已获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核准批复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紧抓市场机遇,充分利用风能资源,提升公司新能源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在木垒县设立了子公司,并以该子公司为主体投资建设木垒老君庙风电场一期49.5MW风电项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4年7月2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2014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木垒老君庙风电场一期49.5MW风电项目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项目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项目已获得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特变电工昌吉州木垒老君庙风电场一期49.5兆瓦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新发改能源[2013]355号)核准文件。

      上述投资未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也不属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木垒老君庙风电场一期49.5MW风电项目由新能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木垒新科风能有限责任(以下简称木垒风能公司)为主体投资建设,木垒风能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木垒县新科风能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万元(新能源公司投资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100%)

      法定代表人:张建新

      住所:木垒县三明东路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投资经营,风能发电服务业务(包括项目前期开发、技术咨询、设计、建设与安装调试、专业运行及维修维护服务)。

      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98.42万元,所有者权益98.42万元,公司成立目的是建设相关风能电站,公司尚未实现营业收入,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1.25万元。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木垒老君庙风电场一期49.5MW风电项目位于新疆昌吉木垒县老君庙风区规划内。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木垒49.5MW风电项目测风塔70m高度代表年平均风速为6.9m/s,年平均风功率密度为348.0W/m2,根据《风电场风能资源评估方法》(GB/T18710-2002)风功率密度等级评判标准,本风电场风功率密度等级为3级,风能集中且无破坏性风速,具有较好的开发价值。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预计项目年上网发电量为10,158.63万kW·h,年等效满负荷运行小时数为2,052h,平均容量系数为23.4%。项目设计装机容量约49.5MW。项目建设内容为:49.5MW风电场、升压变电站、综合楼等辅助管理设施。

      该项目由木垒风能公司为主体建设,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项目总投资37,641.43万元,资本金占30%。项目建设资金由新能源公司对木垒风能公司增资、引进战略投资者投资、木垒风能公司银行贷款或其他方式解决。

      根据测算,按照上网电价为0.44元/kW·h(不含增值税,含增值税为0.51元/kW·h)计算,贷款偿还期为15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15年,工程建设总工期1年,经营期20年测算,总投资收益率(ROI)为6.00%,资本金净利润率(ROE)为10.42%,项目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

      项目建设完成后,新能源公司可将木垒风能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转让给其他投资者,若项目转让给其他投资者,可实现总投资5%以上的收益。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风力电站项目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并有利于保护环境、优化生态,有利于资源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有利于当地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及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发电量不能全额上网的风险

      项目存在所发电量无法被当地全部消纳,导致发电量不能全额上网,无法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应对措施:根据项目所在地的经济发展及用电需求情况,对项目发电具有一定的消纳能力。

      2、项目建设成本超预算的风险

      可能存在因工程物资及建设费用上涨,项目建设成本控制超预算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加强项目管理,精心组织项目招标,合理控制项目各项费用,科学控制项目成本不超预算。

      六、备查文件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