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507 证券简称:涪陵榨菜 公告编号:2014-034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4年6月13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9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55,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01,500,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7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7月10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7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份于2014年7月10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7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8*****018 | 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
2 | 08*****256 | 北京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五、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4年7月10日。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公积金转股 | 数量 | 比例(%) | |
一、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 | 98,254,251 | 63.39 | 29,476,275 | 127,730,526 | 63.39 |
03 首发后机构类限售股 | 32,200,000 | 20.77 | 9,660,000 | 41,860,000 | 20.77 |
04 高管锁定股 | 3,354,251 | 2.16 | 1,006,275 | 4,360,526 | 2.16 |
06 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 | 62,700,000 | 40.45 | 18,810,000 | 81,510,000 | 40.45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56,745,749 | 36.61 | 17,023,725 | 73,769,474 | 36.61 |
三、总股本 | 155,000,000 | 100.00 | 46,500,000 | 201,500,000 | 100.00 |
七、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201,500,000股摊薄计算,2013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6980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部门: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江北街道办事处二渡村一组
咨询联系人:黄正坤 余霞
咨询电话:023-72231475
传真电话:023-72231475
九、备查文件
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