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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7-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实达集团 编号:第2014-040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14年6月27日以电子邮件加短信通知的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同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材料。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7月2日(星期三)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9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和福建实达电脑设备有限公司互保的议案》:

    因经营需要,同意公司2014年和公司参股公司福建实达电脑设备有限公司进行总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银行综合授信互保,互保期限自该项互保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设备公司控股股东世康投资有限公司为实达集团对设备公司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关联董事汪清因在福建实达电脑设备有限公司担任副董事长职务回避表决。该项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项担保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4-041号《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和福建实达电脑设备有限公司互保的公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股东大会具体事宜详见公司2014-042号《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实达集团 编号:第2014-041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和福建实达电脑设备有限公司

    互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福建实达电脑设备有限公司

    2、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706.48万元

    3、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0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2、2013年公司已和福建实达电脑设备有限公司(下称设备公司)进行总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互保,2014年公司拟继续和设备公司进行总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银行综合授信互保,互保期限自该项互保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设备公司控股股东世康投资有限公司为实达集团对设备公司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公司副董事长汪清先生在设备公司担任副董事长,因此设备公司为公司的关联公司,该项担保为关联担保。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互保议案。根据有关规定,该项议案须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设备公司是我司参股公司,我司持有其17%的股权,其注册地址福州市马尾区君竹路,法定代表人张彤,注册资本14,818.18万元人民币,营业范围:计算机、光电、通信等机电产品以及配套设备。设备公司目前的股东为:世康投资有限公司69.29%,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7%,青岛嘉华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13.71%。世康投资有限公司和公司没有关联关系,其实际控制人为李大熙先生。

    设备公司财务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2014年5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37,762.2837,906.80
    负债总额20,071.8820,985.08
    其中:  
    银行贷款总额6,500.0010,000.00
    净资产17,690.4016,921.72
    项目2014年1-5月2013年度
    营业收入13,667.7652,585.44
    净利润768.682,692.32

    三、互保协议内容

    1、 互保金额:不高于人民币1亿元;

    2、 互保期限:自该项互保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3、互保方式:2014年设备公司计划在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额度内的银行综合授信由实达集团提供担保,设备公司控股股东世康投资有限公司为实达集团对设备公司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同时设备公司同意根据实达集团安排为实达集团或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等额担保。双方按实际发生的担保时间和担保额度分别计算实际担保金额,对实际担保金额的差额部分按年0.8%向对方收取担保费。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福建实达电脑设备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参股公司,我司持有其17%的股权,对其经营情况较为了解。目前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设备公司控股股东世康投资有限公司也为实达集团对设备公司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因此和其互保风险可控。该项互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有关规定,该项议案须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雷波涛、叶明珠、陈国宏三位独立董事对该项互保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经认真阅读有关资料,本人认为因经营需要,公司和福建实达电脑设备有限公司进行互保是可行的。福建实达电脑设备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参股公司,我司持有其17%的股权,对其经营情况较为了解。目前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和其互保风险可控。因公司副董事长汪清先生在设备公司担任副董事长,因此设备公司是公司的关联公司,该项担保为关联担保。该项互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可以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给予审议。

    雷波涛、叶明珠、陈国宏三位独立董事对该项互保发表了独立意见:经认真阅读有关资料,本人认为因经营需要,公司和福建实达电脑设备有限公司进行互保是可行的。福建实达电脑设备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参股公司,我司持有其17%的股权,对其经营情况较为了解。目前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和其互保风险可控。该项互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公司副董事长汪清先生在设备公司担任副董事长,因此设备公司是公司的关联公司,该项担保为关联担保。关联董事在该项议案表决中已回避表决。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额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已发生的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9,219.81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8.83%,其中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为13.33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85%,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该项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该项担保的独立意见

    4、被担保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被担保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1-5月份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实达集团 编号:第2014-042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时间为2014年7月28日(星期一)下午13:30开始,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7月28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 股权登记日:2014年7月22日(星期二)

    ● 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6楼会议室

    ●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现场会议时间为2014年7月28日(星期一)下午13:30开始,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7月28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议案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将以第一次投票为准。(网络投票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五)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6楼会议室。

    (六)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情况: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请相关股东按照上交所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以及转融通的有关规定进行投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如下:

    序号提议内容是否为特别决议

    事项

    1《关于和福建实达电脑设备有限公司互保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止2014年7月22日(星期二)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参加会议办法

    (一)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

    (二)参会登记。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法人代表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通过复印件邮寄、传真预登记或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15分钟前在会议现场完成登记。

    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五、其他事项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6楼

    邮政编码:350002

    联系电话:(0591)83709680

    传 真:(0591)83708128

    联 系 人:吴波、周凌云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2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议 案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和福建实达电脑设备有限公司互保的议案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时间:2014年7月28日上午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总提案数:1个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表决事项数量投票股东
    738734实达投票1A股股东

    2、表决方法

    按以下方式申报:

    序号提议内容申报代码申报价格
    1《关于和福建实达电脑设备有限公司互保的议案》7387341.00元

    3、在“申报股数”项填写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1、某 A 股投资者如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和福建实达电脑设备有限公司互保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734买入1.00元1股

    2、某 A 股投资者如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和福建实达电脑设备有限公司互保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734买入1.00元2股

    3、某 A 股投资者如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和福建实达电脑设备有限公司互保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734买入1.00元3股

    三、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