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解除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74 证券简称:中达股份 编号:临2014-060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解除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公司股东江苏瀛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瀛寰集团”)通知:
2014年7月1日,瀛寰集团通过华泰证券江阴营业部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其持有公司的36,000,000股股票的质押登记解除手续,该部分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02%。以上股份解除质押前系质押给江苏靖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园区支行。
特此公告。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00074 证券简称:中达股份 编号:临2014-061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清偿银团贷款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7月20日,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属子公司成都中达软塑新材料有限公司与银行签订银团贷款协议,从银行获得总额为25718万元的“银团贷款”。其中五年期贷款16718万元,三年期贷款9000万元。2012年7月9日,鉴于流动资金贷款即将到期,成都中达与银团签订“银团贷款协议补充协议”,将流动资金贷款进行了转贷,贷款期限为2012年7月20日至2015年7月19日。固定资产贷款期限不变。
以上贷款由本公司以土地使用权,成都中达软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由本公司、申达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御源置业有限公司和张国平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截至2014年6月30日,成都中达“银团贷款”本金余额8905.70万元及相关利息已全部清偿完毕,有关担保也相应解除。
特此公告。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00074 证券简称:中达股份 编号:临2014-062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补充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6月25号披露了《关于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公告》,现将该笔借款合同有关内容补充披露如下:
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江阴中达软塑新材料有限公司通过江苏靖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园区支行向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人民币壹亿元,借款期限六个月,年利率10%。
公司子公司常州钟恒新材料有限公司、成都中达软塑新材料有限公司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子公司常州钟恒新材料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上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以上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00074 证券简称:中达股份 编号:临2014-063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江阴中达软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中达软塑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壹亿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 截至目前,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14 年 6 月 24 日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担保事项: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阴中达软塑公司通过江苏靖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园区支行向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贷款(人民币大写)壹亿元整,贷款期限6个月,贷款年利率10%。同时,公司子公司常州钟恒新材料有限公司、成都中达软塑新材料有限公司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子公司常州钟恒新材料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上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江阴中达软塑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15000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江阴市沿江经济开发区申港区石子街32号 ,法定代表人:童爱平。主要经营范围:从事BOPP烟膜及其他多功能包装膜在内的软塑新材料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至2014年03月 31 日,江阴中达软塑公司资产总额619,407,770.78元,负债总额59,348,671.66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59,348,671.66元,营业收入65,298,556.59元,净利润2,889,987.47元,净资产560,059,099.12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江阴中达软塑公司拟通过江苏靖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园区支行向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贷款(人民币大写)壹亿元整,贷款期限6个月,年利率10%。
公司子公司常州钟恒新材料有限公司、成都中达软塑新材料有限公司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子公司常州钟恒新材料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上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出席此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上述担保议案,同意江阴中达软塑公司申请共计壹拾亿元贷款,用于其改善经营状况及短期流动资金周转。由本公司子公司常州钟恒新材料有限公司、成都中达软塑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连带担保。公司独立董事对担保事项进行了审阅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了解,同意将该项担保提交本公司六届第十八次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子公司常州钟恒新材料有限公司、成都中达软塑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零元(小写金额0元)人民币(未经审计、不含本次担保)。上述两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2 、江阴中达软塑公司一季度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00074 证券简称:中达股份 编号:临2014-064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 年 7 月 18 日
●股权登记日:2014 年 7月 14 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4年7月18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召集人: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14 年7 月18日(星期五)上午 10: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 年 7 月18日(星期五)9:30-11:30,13:00-15:00。
(三)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滨江西路589号亚包商务大厦9楼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公司选择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平台进行网络投票并统计。
(五)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
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的,相关人员应按照上交所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 年修订)》以及转融通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委托贷款及担保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4 年6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述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4 年 7 月14日下午 15:00 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和其他人员。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4年7月16日、17日(09:00-16:00)。
2、登记办法:公司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登记方式:直接登记,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公室。
5、通信地址:江苏省江阴市滨江西路589号亚包商务大厦909室;邮政编码:214443。来函请在信封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6、联系人:林硕奇。
7、联系电话:0510-86686352,传真:0510-86621021。
五、网络投票的注意事项
1、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3、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5、公司将结合会议现场的表决结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平台在 7 月18日下午 15:00 时收市后的网络投票结果,公告最终的表决结果。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特此公告
附:
1.授权委托书;
2.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授权委托书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二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议案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1.委托人姓名或名称(附注 1):
2.身份证号码(附注 1):
3.股东帐号:
持股数(附注 2):
4.被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投票指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注 3)
委托人签名:
(盖章)
附注:
1.请填上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其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请同时填写
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号。
2.请填上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将
被视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数。
3.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东
为法人单位,则本表格必须加盖法人印章。
附件 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如适用)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说明
1.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此附件为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说明;
2.投票日期:2014 年 7 月18日(星期五)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3.总提案数:1 个。
审议《关于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委托贷款及担保事宜的议案》;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600074 | 中达投票 | 1 | A 股股东 |
(二)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 | 内容 | 委托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1.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三)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 2014 年 7 月 14日 A 股收市后,持有公司 A 股(股票代码 600074)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提案《关于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委托贷款及担保事宜的议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1.00 元”,申报股数填写“1 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600074 | 买入 | 1.00元 | 1 |
(二)如公司 A 股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提案《关于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委托贷款及担保事宜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600074 | 买入 | 1.00元 | 2 |
(三)如公司 A 股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提案《关于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委托贷款及担保事宜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600074 | 买入 | 1.00元 | 3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