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752 股票简称:西藏发展 公告编号:2014—012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及西藏证监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专项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等相关主体的承诺事项进行了专项自查,现将承诺履行情况披露如下:
一、关于现金分红的承诺
公司承诺未来三年(即2012 年—2014 年)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详见公司于2012 年11 月14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等媒体上的《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承诺期限:2012 年—2014 年。
履行情况:正在履行,截至本公告刊登之日,公司严格履行了承诺。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西藏光大金联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范志明承诺:在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期间,保证不自营或以合资、合作等方式经营任何与公司现从事的业务有竞争的业务,现有的或将来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其他受控制的企业亦不会经营与公司现从事的业务有竞争的业务。如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同意承担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履行情况:正在履行,截至本公告刊登之日,上述承诺人均严格履行了承诺。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西藏光大金联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范志明承诺: 将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若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事宜,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履行情况:正在履行,截至本公告刊登之日,上述承诺人均严格履行了承诺。
四、承诺及履行情况的其他说明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等相关主体不存在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