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调查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专栏
  • A8:科技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东北地区遏制
    新增产能刻不容缓
  • “新三板”做市业务渐行渐近
  • 信息披露导读
  • 乐视超级电视销量近百万
  • 房企“涉医”成风 拓展还是转型?
  •  
    2014年7月4日   按日期查找
    B1版:公司·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1版:公司·信息披露
    东北地区遏制
    新增产能刻不容缓
    “新三板”做市业务渐行渐近
    信息披露导读
    乐视超级电视销量近百万
    房企“涉医”成风 拓展还是转型?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新三板”做市业务渐行渐近
    2014-07-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田立民 ○编辑 阮奇

      根据相关规则,做市商为“新三板”挂牌企业做市,必须持有部分股票库存,否则无法提供买卖双向报价。昨日,全国首个做市库存股票定向发行路演在成都高新区举行,发行人为成都国科海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记者 田立民 ○编辑 阮奇

      

      7月3日,全国股转系统做市商业务规则解读暨国科海博定向发行做市库存股票路演会在成都高新区举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高振营、交易监察部副总监杨艺新和公司业务部高级经理殷浩出席会议,并对6月7日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做市业务管理规定(试行)》进行详细解读和现场业务培训。

      成都高新区企业成都国科海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会上进行做市库存股票定向发行路演。来自中金公司、国泰君安、申银万国、东吴证券、平安银行、中信银行等10余家券商和机构投资者共计100余人与会。据悉,这是全国首个做市库存股票定向发行路演。

      “股转系统引入做市商制度将有利于提升挂牌股票的流动性并完善定价体系,在拓展券商业务的同时,也对券商业务提出了新的挑战”,高振营指出。根据相关规则,做市商为“新三板”挂牌企业做市,必须持有部分股票库存,否则无法提供买卖双向报价。会上,国泰君安等获得做市资格的机构与股转系统公司、四川证监局的专家等就做市商制度给企业及券商带来的机会与挑战进行了热烈讨论。

      “‘新三板’引入做市商制度将极大地鼓舞成都高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改革创新步伐。”成都高新区经贸发展局相关负责人认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普遍存在轻资产、规模有限或者行业不为大众投资者所熟悉等问题,从而可能导致投资者投资信心不足。如果由做市商出面承担做市所需的资金和责任,以随时应付交易买卖,将会极大地提高挂牌企业股票的流动性,增强投资者对挂牌企业的投资热情,从而加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步伐,对于企业和投资者来说这都是双赢之举。“未来,成都高新区还将积极为企业搭建包括路演在内的多种交流平台,邀请各大券商及投融资机构参与,协助企业了解做市商规则,为做市制度的落地做好业务操作上的准备。”

      据介绍,4月11日,国科海博成功登陆“新三板”,成都高新“新三板”挂牌扩展到11家企业。截至6月末,成都高新区另有8家企业已向“新三板”提出挂牌申请,一大批企业也将按计划于近期提出挂牌申请。

      小资料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做市业务管理规定(试行)》(节选)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做市商是指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买卖双向报价,并在其报价数量范围内按其报价履行与投资者成交义务的证券公司或其他机构。

      第十一条 做市商应当建立健全下列做市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二)做市库存股票管理制度,包括做市股票论证、获取、处置的决策程序和库存股票动态调节机制等;

      第十四条 做市商及其做市业务人员应依法、合规开展做市业务,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五)与其他做市商通过串通报价或私下交换做市策略、做市库存股票数量等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