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88 股票简称:天药股份 编号:2014-029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14年7月3日,天药股份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社会公众股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本次的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6月18日以公告形式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现场会议在天津舒泊花园大酒店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立群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根据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的统计,本次会议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数据,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54,067,7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7.26%,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53,517,5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7.20%;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550,2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的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审议及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选举张杰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4,066,72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7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4,361,95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9.98%;
反对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01%;
弃权7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01%。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天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4,067,42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观韬(天津)律师事务所郭吉春、葛泰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观意字[2014]第0195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