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49版)
①反转及改善类--在重组和购并事件中,历史业绩较差的公司出现了早期改善迹象;
②隐藏收益类--公司新成立的分支机构和新业务具有未完全被市场认知的潜力;
③公司事件类--市场对上市公司突发的公司事件反应过度或反应不足,股价偏离了其内在价值;
④其它符合逆向投资理念的个股。
以上事件冲击类个股的筛选不受量化选股指标限制,且由于事件冲击类个股的特殊性,可以投资ST股票。优选出的事件冲击类个股及其它基金经理认为符合逆向投资理念的个股,均可由研究员提出申请,提交内外部研究报告,通过股票库审批流程后纳入逆向策略股票备选库。
2、投资组合构建
为了降低基金风险,保证逆向投资的效果,对于具有逆向投资机会的个股基金经理还需进一步研究其是否具有优质公司特征并分析具体投资时机。首先对逆向策略备选库股票的公司治理结构、财务状况、行业集中度及行业地位等基本面因素综合分析与预判,确定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运营能力和增长潜力,然后结合股价“催化剂”等因素寻找投资时机。主要优质公司特征指标及投资时机指标包括:
①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诚信、优秀的公司管理层;企业管理层诚信尽职,融洽稳定,重视股东利益,管理水平能充分适应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企业能不断制定和调整发展战略,把握住正确的发展方向,以保证企业资源的最佳配置和自身优势的发挥。
②财务透明、清晰,资产质量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历史盈利记录。盈利能力指标主要包括净资产收益率、主营业务利润率、资产净利率、新项目的内部收益率等。
③好的行业集中度及行业地位,具备独特的核心竞争优势。企业在所在行业中的市场份额显著高于市场平均水平,并且在经营许可、规模、资源、技术、品牌、创新能力等方面具有竞争对手在中长期时间内难以模仿的显著优势。
④具有股价“催化剂”,股价未来增加可以预期。“催化剂”因素是指重新估值的触发因素。
综合定量筛选和定性研究的成果,基金经理根据本基金的投资决策流程,在基金风险承受范围内构建投资组合并对组合进行动态调整和优化。
(3)债券投资策略
对债券的投资将作为控制投资组合整体风险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采用积极主动的投资策略,结合宏观经济变化趋势、货币政策及不同债券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运用久期调整、凸度挖掘、信用分析、波动性交易、品种互换、回购套利等策略,权衡到期收益率与市场流动性,精选个券并构建债券组合,在追求债券资产投资收益的同时兼顾流动性和安全性。
(4)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股指期货投资将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操作。具体股指期货投资策略包括:(a)对冲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b)有效管理现金流量、降低建仓或调仓过程中的冲击成本等。
基金管理人已建立股指期货交易决策部门或小组,授权特定的管理人员负责股指期货的投资审批事项,同时针对股指期货交易制定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等制度并报董事会批准。
本基金在确保与基金投资目标相一致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可控的原则,进行权证投资。依据现代金融投资理论,计算权证的理论价值,结合对权证标的证券的基本面分析,评估权证投资价值;同时结合对未来走势的判断,充分考虑权证的风险和收益特征,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谨慎投资。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5%
本基金选取沪深300指数和中证国债指数业绩比较基准的主要原因如下:
沪深300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指数样本选取沪深两个证券市场共300只股票,覆盖了大部分流通市值。成份股为市场代表性好,流动性高,交易活跃的主流投资股票,能够反映市场主流投资的收益情况,是沪深市场整体走势的最具代表性的跨市场指数,所以比较适合作为本基金权益类资产部分的比较基准。
在股票型基金中,债券资产部分的投资主要是以降低投资组合整体风险为目的,所以在选择业绩比较基准过程中我们选择了成分券流动性较好,且风险较低的上证国债指数作为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该指数选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所有固定利率国债为样本,按照国债发行量加权而成,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
如果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该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业绩基准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经基金托管人同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公告。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1、重要提示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6月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2014年3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6,401,945.04 | 91.51 |
其中:股票 | 6,401,945.04 | 91.51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 | - |
其中:债券 | -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3 | 贵金属投资 | - | - |
4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5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6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508,520.84 | 7.27 |
7 | 其他资产 | 85,644.02 | 1.22 |
8 | 合计 | 6,996,109.90 | 100.00 |
3、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 | - |
B | 采矿业 | - | - |
C | 制造业 | 4,139,512.90 | 61.44 |
D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 - |
E | 建筑业 | 466,207.22 | 6.92 |
F | 批发和零售业 | - | - |
G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149,490.00 | 2.22 |
H | 住宿和餐饮业 | 36,128.31 | 0.54 |
I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265,301.17 | 3.94 |
J | 金融业 | - | - |
K | 房地产业 | 483,117.44 | 7.17 |
L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 - |
M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 - |
N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 - |
O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 - |
P | 教育 | - | - |
Q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 - |
R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862,188.00 | 12.80 |
S | 综合 | - | - |
合计 | 6,401,945.04 | 95.02 |
4、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300291 | 华录百纳 | 21,800 | 720,708.00 | 10.70 |
2 | 002440 | 闰土股份 | 8,102 | 187,399.26 | 2.78 |
3 | 600352 | 浙江龙盛 | 11,149 | 181,282.74 | 2.69 |
4 | 600223 | 鲁商置业 | 44,862 | 166,886.64 | 2.48 |
5 | 000540 | 中天城投 | 30,756 | 164,852.16 | 2.45 |
6 | 600389 | 江山股份 | 4,321 | 162,556.02 | 2.41 |
7 | 600741 | 华域汽车 | 16,800 | 161,280.00 | 2.39 |
8 | 300202 | 聚龙股份 | 4,000 | 160,800.00 | 2.39 |
9 | 601633 | 长城汽车 | 4,900 | 159,103.00 | 2.36 |
10 | 601668 | 中国建筑 | 54,000 | 157,140.00 | 2.33 |
5、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9、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投资于股指期货。该策略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投资于国债期货。该策略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报告期本基金没有投资国债期货。
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根据闰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4年2月24日《关于子公司收到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闰土股份子公司江苏和利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环保检查中受到20万元的行政罚款并被要求及时整改。按照公司的《股票库管理办法》规定流程,在金融工程部和研究部详细研究基础上,经过公司内部审批流程,闰土股份被加入本公司的优选股票库,并进行定期更新和日常维护,本公司对闰土股份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闰土股份受到处罚的公告发布后,基金经理专门就此问题对该公司进行了调研,经公司投研晨会讨论,认为闰土股份子公司江苏和利瑞在环保处理方面的确有不妥行为,但这对该公司的业绩影响非常小,而此次暴露出的问题将有助于该公司进一步加强环保措施,长期看这对投资者有利,基金经理仍然看好闰土股份的投资价值,决定继续持有。除了闰土股份外,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12,049.67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20,081.26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162.07 |
5 | 应收申购款 | 53,351.02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85,644.02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
1 | 300291 | 华录百纳 | 720,708.00 | 10.70 | 重大事项 |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2年5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历史各时间段收益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截止到2014年3月31日)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 -③ | ② -④ |
2012.5.23(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12.31 | -0.60% | 1.05% | -2.32% | 0.91% | 1.72% | 0.14% |
2013.1.1~2013.12.31 | 14.79% | 1.51% | -4.73% | 1.04% | 19.52% | 0.47% |
2014.1.1~2014.3.31 | -7.45% | 1.45% | -5.73% | 0.89% | -1.72% | 0.56% |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3.31 | 5.60% | 1.36% | -12.27% | 0.98% | 17.87% | 0.38% |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相关账户开户费和银行账户维护费;
9.依法或依基金合同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金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支付日期顺延。
3.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六)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期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4年5月23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4年3月31日。现就本期更新招募说明书截止日前主要更新内容说明如下:
(一)在“重要提示”中,更新了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有关财务数据和
净值表现的截止日期。
(二)在“三、基金管理人”中的基金管理人概况、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和基金经理内容部分进行了变更。
(三)在“四、基金托管人”中的基金托管人部分信息进行了更新。
(四)“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直销机构增加内容、对代销机构信息及注册登记机构法定代表人、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进行了更新。
(五)更新了“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的部分内容。
(六)“九、基金的投资” 部分对投资组合报告内容更新至2014年3月31日。
(七)“十、基金的业绩”部分对基金业绩更新至2014年3月31日,并更新了历史走势对比图。
(八)更新了“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的内容。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