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投资设立哈密爱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4-64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哈密爱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推动公司2014年度光伏发电业务目标的实现,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全资孙公司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中康”)自筹资金和新疆亚太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亚太”)合资设立哈密爱康亚太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密爱康”),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苏州中康出资4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新疆亚太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哈密爱康设立后主要从事新疆哈密地区的太阳能电站开发。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哈密爱康的议案》。本项目投资总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根据本公司章程,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该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项目 | 内容 |
企业名称 | 新疆亚太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住 所 | 新疆哈密地区哈密市天山北路新市区办事处2层3号 |
法定代表人 | 孙宝瑞 |
注册资本 | 5000万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13年12月26日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风力及太阳能的能源开发;太阳能电力物资销售;风力设备检修与调试;新能源技术转让;环境治理;荒山造林;恢复植被;矿山复坑;矿产投资开发;矿山技术咨询;能源开发销售。 |
股东及持股比例 | 孙宝瑞(100%) |
企业状态 | 有效存续 |
新疆亚太及其股东同爱康科技及爱康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人员以及爱康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项目 | 内容 |
企业名称 | 哈密爱康亚太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住 所 | 新疆哈密地区哈密市柳树泉农场法庭综合楼三楼318室 |
法定代表人 | 易美怀 |
注册资本 | 5000万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范围 | 光伏电站的建设、运营;太阳能设备安装、调试、维护;光伏电站的技术开发、项目咨询和技术服务;太阳能设备的销售和进出口服务。 |
股东及持股比例 | 苏州中康(80%);新疆亚太(20%) |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2011年以来国内外光伏行业陷入的低迷,产能过剩较为严重,行业企业出现大面积亏损。为了降低公司原光伏配件制造行业因行业周期变动带来的业绩不稳定的影响,提升公司利润增长点,以及对未来国内光伏装机增量的预期,公司开始着手探索从“太阳能配件专业供货商”到“金属加工、新材料、太阳能电站一体化经营”的战略转型。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目前已经累计控制光伏电站和分布式电站176.33兆瓦。近期,国务院、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电网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和规范光伏电站建设的政策文件,公司认为光伏电站投资运营迎来了一个较好的发展时机,为了能紧抓十二五规划期间光伏电站建设的巨额增量机会,快速增加公司光伏电站持有的规模,公司在电站建设和并购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
1、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哈密爱康,主要为当地的太阳能电站业务的开发,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
2、本次对外投资设立电站项目公司,前期属于开发阶段,能否完成项目开发并获取建设许可以及对公司财务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对本次对外投资实质性事宜的进展情况进行及时的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4-65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张家口40MW光伏电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推动公司2014年度光伏发电业务目标的实现,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全资孙公司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中康”)投资设立张家口京西花园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口京西花园”)并进行40MW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具体如下:
1、苏州中康自筹资金2000万元投资设立张家口京西花园。
2、张家口京西花园主要从事位于张家口市下花园区古城渠40MW光伏电站的开发,该项目总投资不超过36200万元,该项目目前已获得河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支持张家口京西花园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新建4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函》,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根据项目的推进情况,授权董事长邹承慧先生在不超过上述总投资50%的额度范围内办理苏州中康对张家口京西花园的增资事宜,授权管理层根据项目推进和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决定和办理在上述总投资额度内的融资事项,具体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融资租赁等。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张家口40MW光伏电站的议案》。本项目投资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根据本公司章程,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该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项目 | 内容 |
企业名称 | 张家口京西花园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住 所 | 河北省张家口市下花园区西海子街6号富园小区2号楼2幢811室 |
法定代表人 | 易美怀 |
注册资本 | 2000万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范围 | 从事光伏光热电站的建设和经营;光伏光热电站的技术开发、项目咨询和技术服务;从事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太阳能器材专用高档五金件、太阳能发电安装系统和太阳能发电板封装膜的批发和进出口业务。 |
股东及持股比例 | 苏州中康100% |
三、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2011年以来国内外光伏行业陷入的低迷,产能过剩较为严重,行业企业出现大面积亏损。为了降低公司原光伏配件制造行业因行业周期变动带来的业绩不稳定的影响,提升公司利润增长点,以及对未来国内光伏装机增量的预期,公司开始着手探索从“太阳能配件专业供货商”到“金属加工、新材料、太阳能电站一体化经营”的战略转型。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目前已经累计控制光伏电站和分布式电站176.33MW。近期,国务院、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电网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和规范光伏电站建设的政策文件,公司认为光伏电站投资运营迎来了一个较好的发展时机,为了能紧抓十二五规划期间光伏电站建设的巨额增量机会,快速增加公司光伏电站持有的规模,公司在电站建设和并购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
1、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张家口京西花园,主要为当地的太阳能电站的开发,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
2、该项目拟进行40MW光伏电站项目的投资建设。按公司内部测算,本项目预计总投资不超过36200万元,运行期20年。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均发电约6006万度,年均电费收入约5705.7万元。
四、风险提示
1、该项目已获得河北省发改委关于开展前期工作的函,尚需河北省发改委的正式审批方可开工建设,能否取得审批文件以及何时取得均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因对外投资金额较大,将对公司构成一定的财务及现金流的压力;
3、该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的电站运营规模和地域分布将会进一步增大,对公司的管理、运营能力将形成一定的挑战;
4、该项目所在地河北省张家口市位于光伏发电二类资源区,按相关政策规定,标杆上网电价为0.95元/度,但仍存在电价补贴不能及时到位,影响项目现金流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对本次对外投资实质性事宜的进展情况进行及时的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4-66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新疆奇台60MW光伏电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推动公司2014年度光伏发电业务目标的实现,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全资孙公司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中康”)拟对外投资建设位于新疆兵团第六师奇台农场一期30MW和二期30MW,合计60MW的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苏州中康拟自筹资金1000万元收购自然人王维富、牟银建持有的新疆聚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聚阳”或“目标公司”)100.00%股权。其中王维富将其持有目标公司80%的股权以人民币800万元(大写:人民币捌佰萬元整)的对价转让给苏州中康。牟银建将其持有目标公司20%的股权以人民币2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萬元整)的对价转让给苏州中康,股权转让后,苏州中康持有目标公司100%的股权;(《关于收购新疆聚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于2014年7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4-63)
2、股权转让手续办理完成后,目标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孙公司苏州中康持有100%股权的下属公司,同意目标公司投资不超过52582.5万元建设位于新疆兵团第六师奇台农场一期、二期合计60MW并网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资金自筹。为加快推进项目进程,提高决策效率,同时批准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长邹承慧先生在不超过上述总投资50%的额度范围内办理苏州中康对新疆聚阳的增资事宜。
(2)授权管理层根据项目推进和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决定和办理在上述总投资额度内的融资事项,具体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融资租赁等。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新疆奇台60MW光伏电站的议案》。本项目投资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根据本公司章程,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该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股权转让对手方的情况介绍
王维富,身份证号码:5132261973****1616,为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住址:四川省金川县勒乌乡新开村*组**号;
牟银建,身份证号码:5132261972****0416,为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住址:成都市青羊区同友路**号*幢*单元*楼*号。
交易对方与爱康科技及爱康科技控股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无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和对外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项目 | 内容 |
企业名称 | 新疆聚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住 所 | 新疆五家渠市人民南路781号恒祥大厦 |
法定代表人 | 牟银建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实收)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日期 | 2013年11月25日 |
经营范围 | 光伏发电技术及设备研发;光伏发电项目技术咨询;光伏发电设备、太阳能器具及配件、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多晶硅材料、单晶硅材料销售。 |
股东及持股比例 | 王维富(80%)、牟银建(20%) |
企业状态 | 有效存续 |
新疆聚阳已获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改委出具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新疆兵团第六师奇台农场一期30MW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已获准备案,该项目已基本具备开工建设条件;二期30MW项目已获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改委出具的开展前期工作的函,允许该项目开展规划选址、资源测评、建设条件论证等前期工作。
苏州中康受让王维富、牟银建分别持有目标公司80%和20%的股权,股权转让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2、交易标的的基本财务情况:
新疆聚阳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新疆聚阳总资产9918550.45元、净资产9918430.45 元、负债总计120元;2013年1-12月新疆聚阳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81569.55元。
截止2014年5月31日新疆聚阳总资产9205638.58 元、净资产9205506.58 元、负债总计132元;2014年1-5月新疆聚阳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712923.87元。(以上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王维富将其持有目标公司80%的股权以资本金人民币800万元(大写:人民币捌佰萬元整)的对价转让给苏州中康。牟银建将其持有目标公司20%的股权以资本金人民币2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萬元整)的对价转让给苏州中康,股权转让后,苏州中康持有目标公司100%的股权;
2、本协议书经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并通过苏州中康及其关联方内部审批程序后生效。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2011年以来国内外光伏行业陷入的低迷,产能过剩较为严重,行业企业出现大面积亏损。为了降低公司原光伏配件制造行业因行业周期变动带来的业绩不稳定的影响,提升公司利润增长点,以及对未来国内光伏装机增量的预期,公司开始着手探索从“太阳能配件专业供货商”到“金属加工、新材料、太阳能电站一体化经营”的战略转型。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目前已经累计控制光伏电站和分布式电站176.33MW。近期,国务院、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电网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和规范光伏电站建设的政策文件,公司认为光伏电站投资运营迎来了一个较好的发展时机,为了能紧抓十二五规划期间光伏电站建设的巨额增量机会,快速增加公司光伏电站持有的规模,公司在电站建设和并购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
1、本次对目标公司的收购符合公司拓展太阳能电站业务规模的战略需要,符合公司电站运营商的发展定位。
2、收购完成后拟进行60MW光伏电站项目的投资建设,其中一期30MW预计在2014年12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力争尽快并网发电;二期30MW项目,公司将积极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早日获得该项目正式备案文件,早日开工建设,早日并网发电。按公司内部测算,本项目预计总投资不超过52582.5万元,运行期20年。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均发电约8420万度,年均电费收入约8000万元。
六、特别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尚需以股权转让手续办理完成为前提条件;
2、本项目一期30MW已获得发改委的备案文件,基本具备开工条件,二期30MW获得发改委允许前期工作的函,尚需取得正式的备案文件后,方可进行建设,能否取得以及何时取得均具有不确定性;
3、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因对外投资金额较大,将对公司构成一定的财务及现金流的压力;
4、该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的电站运营规模将会进一步增大,对公司的管理、运营能力将形成一定的挑战;
5、该项目一期30MW预计2014年底完成主体工程,但何时能并网发电尚存在不确定性;
6、该项目所在地新疆奇台农场位于光伏发电二类资源区,按相关政策规定,标杆上网电价为0.95元/度,但仍存在电价补贴不能及时到位,影响项目现金流的风险;
7、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对本次对外投资实质性事宜的进展情况进行及时的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4-67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电站项目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况
1、公司全资孙公司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中康”)全资设立张家口京西花园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口京西花园”)并投资不超过36200万元建设位于张家口市下花园区古城渠40MW并网光伏发电项目,为顺利推进项目建设,同意公司以保证担保、资产抵押等担保方式为张家口京西花园针对该项目在不超过上述总投资额度内的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和担保期限以公司和金融机构最终协商为准,授权管理层办理所述融资担保的具体事宜。相关融资协议、担保协议均未签署。
2、苏州中康拟收购自然人王维富、牟银建持有的新疆聚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聚阳”或“目标公司”)100.00%股权。收购完成后,拟投资不超过52582.5万元建设位于新疆兵团第六师奇台农场一期、二期合计60MW并网光伏发电项目,为顺利推进项目建设,同意公司以保证担保、资产抵押等担保方式为新疆聚阳针对该项目在不超过上述总投资额度内的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和担保期限以公司和金融机构最终协商为准,授权管理层办理所述融资担保的具体事宜。相关融资协议、担保协议均未签署。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电站项目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已超过201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次对外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张家口京西花园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 | 内容 |
企业名称 | 张家口京西花园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住 所 | 河北省张家口市下花园区西海子街6号富园小区2号楼2幢811室 |
法定代表人 | 易美怀 |
注册资本 | 2000万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范围 | 从事光伏光热电站的建设和经营;光伏光热电站的技术开发、项目咨询和技术服务;从事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太阳能器材专用高档五金件、太阳能发电安装系统和太阳能发电板封装膜的批发和进出口业务。 |
股东及持股比例 | 苏州中康100% |
张家口京西花园为新设公司,无财务数据。
2、新疆聚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 | 内容 |
企业名称 | 新疆聚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住 所 | 新疆五家渠市人民南路781号恒祥大厦 |
法定代表人 | 牟银建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实收)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日期 | 2013年11月25日 |
经营范围 | 光伏发电技术及设备研发;光伏发电项目技术咨询;光伏发电设备、太阳能器具及配件、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多晶硅材料、单晶硅材料销售。 |
股东及持股比例 | 王维富(80%)、牟银建(20%) |
企业状态 | 有效存续 |
新疆聚阳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新疆聚阳总资产9918550.45元、净资产9918430.45 元、负债总计120元;2013年1-12月新疆聚阳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81569.55元。
截止2014年5月31日新疆聚阳总资产9205638.58 元、净资产9205506.58 元、负债总计132元;2014年1-5月新疆聚阳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712923.87元。(以上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顺利推进公司的光伏发电项目,公司以保证担保、资产抵押等担保方式为张家口京西花园、新疆聚阳在不超过36200万元和52582.5万元的投资额度内的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和担保期限以公司和金融机构最终协商为准,授权管理层办理所述融资担保的具体事宜。相关融资协议、担保协议均未签署。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23110万元(不包括本次的担保),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人民币98310万元,其中为全资子公司南通爱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担保226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苏州爱康薄膜新材料有限公司担保71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苏州爱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担保4500万元,为控股孙公司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担保51050万元。为控股孙公司新疆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担保19450万元。其他担保:为苏州盛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9800万元,为江阴东华铝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5000万元。累计担保余额占公司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93.85%。若包含本次担保且全部实际发生,则累计担保余额占公司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161.52%。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董事会审核情况:2014年6月30日,公司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分别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为电站项目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2014年7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董事会认为:
1、张家口京西花园40MW、新疆奇台60MW光伏并网电站的建设有利于推动公司2014年度光伏发电业务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长远利益。
2、从历史数据来看,太阳能电站具有较稳定和相对较高的盈利水平,该项目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
3、公司为项目公司未来的建设融资提供担保的前提为项目公司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对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4-68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7月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通知于2014年6月3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其中吕学强、丁韶华、袁淳、刘丹萍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邹承慧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各项议题,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哈密爱康的议案》;
为推动公司2014年度光伏发电项目业务目标的实现,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全资孙公司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中康”)自筹资金和新疆亚太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亚太”)合资设立哈密爱康亚太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密爱康”),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苏州中康出资4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新疆亚太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哈密爱康设立后主要从事新疆哈密地区的太阳能电站开发。
《关于投资设立哈密爱康的公告》同日披露与巨潮资讯网、《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投资张家口40MW光伏电站的议案》;
为推动公司2014年度光伏发电业务目标的实现,公司全资孙公司苏州中康投资设立张家口京西花园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口京西花园”)并进行40MW光伏电站项目的开拓,具体如下:
1、苏州中康自筹资金2000万元投资设立张家口京西花园。
2、张家口京西花园主要从事位于张家口市下花园区古城渠40MW光伏电站的开发,该项目总投资不超过36200万元,根据项目的推进情况,授权董事长邹承慧先生在不超过上述总投资50%的额度范围内办理苏州中康对张家口京西花园的增资事宜,授权管理层根据项目推进和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决定和办理在上述总投资额度内的融资事项,具体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融资租赁等。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投资张家口40MW光伏电站的公告》同日披露与巨潮资讯网、《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投资新疆奇台60MW光伏电站的议案》;
为推动公司2014年度光伏发电业务目标的实现,公司全资孙公司苏州中康拟对外投资建设位于新疆兵团第六师奇台农场一期30MW和二期30MW,合计60MW的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苏州中康拟自筹资金1000万元收购自然人王维富、牟银建持有的新疆聚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聚阳”或“目标公司”)100.00%股权。其中王维富将其持有目标公司80%的股权以人民币800万元(大写:人民币捌佰萬元整)的对价转让给苏州中康。牟银建将其持有目标公司20%的股权以人民币2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萬元整)的对价转让给苏州中康,股权转让后,苏州中康持有目标公司100%的股权;
2、股权转让手续办理完成后,目标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孙公司苏州中康持有100%股权的下属公司,同意目标公司投资不超过52582.5万元建设位于新疆兵团第六师奇台农场一期、二期合计60MW并网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资金自筹。为加快推进项目进程,提高决策效率,同时批准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长邹承慧先生在不超过上述总投资50%的额度范围内办理苏州中康对新疆聚阳的增资事宜。
(2)授权管理层根据项目推进和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决定和办理在上述总投资额度内的融资事项,具体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融资租赁等。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投资新疆奇台60MW光伏电站的公告》同日披露与巨潮资讯网、《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为电站项目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1、公司全资孙公司苏州中康全资设立张家口京西花园并投资不超过36200万元建设位于张家口市下花园区古城渠40MW并网光伏发电项目,为顺利推进项目建设,同意公司以保证担保、资产抵押等担保方式为张家口京西花园针对该项目在不超过上述总投资额度内的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和担保期限以公司和金融机构最终协商为准,授权管理层办理所述融资担保的具体事宜。相关融资协议、担保协议均未签署。
2、苏州中康拟收购自然人王维富、牟银建持有的新疆聚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00%股权。收购完成后,拟投资不超过52582.5万元建设位于新疆兵团第六师奇台农场一期、二期合计60MW并网光伏发电项目,为顺利推进项目建设,同意公司以保证担保、资产抵押等担保方式为新疆聚阳针对该项目在不超过上述总投资额度内的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和担保期限以公司和金融机构最终协商为准,授权管理层办理所述融资担保的具体事宜。相关融资协议、担保协议均未签署。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
1、张家口京西花园40MW、新疆奇台60MW光伏并网电站的建设有利于推动公司2014年度光伏发电业务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长远利益。
2、从历史数据来看,太阳能电站具有较稳定和相对较高的盈利水平,该项目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
3、公司为项目公司未来的建设融资提供担保的前提为项目公司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对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已超过201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次对外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为电站项目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同日披露与巨潮资讯网、《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五、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爱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拟达成总额不超过4800万元的太阳能安装支架销售意向。
爱康实业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2.67%的股权),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长邹承慧先生为爱康实业执行董事,董事徐国辉先生、袁源女士为爱康实业副总裁,邹承慧先生、徐国辉先生、袁源女士为本交易事项的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和明确同意意见。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应当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通知另行发出。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4-69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召开公司201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 年7月22日下午14:00
3、网络投票时间安排: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7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下同)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7月21日下午15:00至2014年7月22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金塘路公司三楼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14年7月17日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7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表决方式: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以现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8、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投资张家口40MW光伏电站的议案》
2、《关于投资新疆奇台60MW光伏电站的议案》
3、《关于为电站项目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投资张家口40MW光伏电站的公告》、《关于投资新疆奇台60MW光伏电站的公告》、《关于为电站项目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14年7月18日、7月21日, 9:0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通讯地址: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金塘路 邮政编码:215600
5、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 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正反面复印。
四、网络投票的安排
在本次会议上,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述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有关股东进行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询,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及要求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7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股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610;投票简称:“爱康投票”。
3. 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输入买入指令;
②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选择拟投票的议案。申报价格与议案序号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序号 | 审议事项 | 对应价格 |
0 | 总议案 | 100 |
1 | 关于投资张家口40MW光伏电站的议案 | 1.00 |
2 | 关于投资新疆奇台60MW光伏电站的议案 | 2.00 |
3 | 关于为电站项目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 3.00 |
注:股东申报一笔买入委托可对一项议案进行投票,多个议案按任意次序多笔委托;如欲快速对全部议案统一投票,可选择申报买入总议案。
4. 输入委托股数:输入“委托股数”表达表决意见,委托股数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表决意见种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1股 | 2股 | 3股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 ://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 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7月21日下午15:00至2014年7月22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三)计票规则
(1)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先投票的一项或多项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再对一项或多项议案进行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为准。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以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地址: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金塘路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215600
联系人:季海瑜、吴磊
电话:0512-82557563 ;传真:0512-82557644
电子信箱:zhengquanbu@akcome.com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五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4 年7月22日召开的201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书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序号 | 审议事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投资张家口40MW光伏电站的议案 | |||
2 | 关于投资新疆奇台60MW光伏电站的议案 | |||
3 | 关于为电站项目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 |||
说 明 | 请在每项议案的“同意”、“反对”和“弃权”三项中选择一项并在表格内用“√”标注,同一项议案不选、选择二项或以上者其表决结果均视为“无效”。 |
注:1、请在选项上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
2、如委托认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字/盖章处)
被委托人联系方式: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4-70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基于经营的需要,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科技”或“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实业”)与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爱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爱康金属”)达成总额不超过4800万元的太阳能安装支架采购意向。
爱康实业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2.67%的股权),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长邹承慧先生为爱康实业执行董事,董事徐国辉先生、袁源女士为爱康实业副总裁,邹承慧先生、徐国辉先生、袁源女士为本交易事项的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金额未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按有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项目 | 内容 | ||
企业名称 | 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注册号码 | 320582000106840 | ||
注册地址 | 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国泰北路9号 | ||
法定代表人 | 邹承慧 | ||
注册资本 | 20000万元 | ||
公司类型 | 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 | ||
主营业务 | 贸易、投资、机电安装等 | ||
股东及持股比例 | 邹承慧(100%) | ||
关联关系说明 | 本公司控股股东 | ||
税务登记证号码 | 张家港国登320582799094705 | ||
基本财务数据 (单位:元) | 2013年度 | 2014年5月 | |
总资产 | 1,092,134,185.96 | 1,167,137,876.17 | |
净资产 | 374,025,313.92 | 386,402,682.21 | |
营业收入 | 629,967,585.16 | 703,504,225.94 | |
净利润 | -51,359,148.26 | 12,377,368.29 |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主要为子公司苏州爱康金属向关联方爱康实业出售太阳能安装支架产品,交易总金额不超过4800万元。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和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具体执行时将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基准,具体参考标准如下:
1、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2、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联人与独立于关联人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的价格确定;
3、交易事项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可以按照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作为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未签署具体协议。公司根据实际需求,与爱康实业或其控制的企业根据公允价格,公允的支付方式、公允的交货条件等按次签订相应合同进行交易。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爱康实业已获得机电设备安装资质,其有采购太阳能安装支架的内在需求,公司向其出售太阳能安装支架产品能增加公司的销售收入并保证了合理的利润。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所占比重不大,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以上关联交易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这种关联交易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并将继续存在。
六、年初至披露日与爱康实业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交易金额(元) | 关联交易标的 |
向关联方采购 | 479176.7 | 农副产品采购 |
对关联方销售 | 38222035.13 | 销售太阳能铝边框、EVA胶膜、光伏焊带等产品及房屋租赁 |
以上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在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范围内。
七、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事先审议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资料。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爱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达成总额不超过4800万元的太阳能安装支架销售意向。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手方为大股东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我们事前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已获得机电设备安装资质,其有采购太阳能安装支架的内在需求,公司向其出售太阳能安装支架产品能增加公司的销售收入并保证了合理的利润,本次交易具有合理性。
3、该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根据市场化原则进行, 交易行为公平、公正、公开。
5、我们认为本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的政策公允,我们对该项交易表示同意。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