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文程 刘勇
备受争议的银行存贷比考核指标终于开始松动。银监会《关于调整商业银行存贷比计算口径的通知》调整了商业银行存贷比计算口径,内容包括币种计算口径、贷款计算口径和存款计算口径三个方面,贷款计算口径(从分子贷款中扣除了六项)和存款(分母存款中增加了两项)。通过这样的多计存款少计贷款方式,缓解了商业银行存贷比考核压力。
调整存贷比计算口径,在“确保经济运行处于合理区间的同时,更加注重定向调控”的具体措施,但此次调整除了对银行和信贷市场带来一些直接影响,提升了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外,还可能会对推进我国金融改革带来较为深远的影响。
从对信贷总量直接影响来看,尽管政策有利于加速部分商业银行信贷投放,但显然政策的着力点在调整商业银行信贷结构,引导信贷资金投向三农、小微企业。在商业银行以利差为主的盈利模式下,受制于存款利率上限管制、贷款利率放开的双轨管制,存贷比调整在一定程度上会诱发商业银行信贷扩张冲动,但由于多数大型商业银行的存贷比考核仍存在一定冗余量,因此,本次存贷比计算口径调整尽管会导致信贷总量增加,但我们认为影响相对较小。从信贷投放进度来看,政策有利于部分存款波动较大,存贷比紧张的中小商业银行加快月度信贷投放速度。从调整业务指向来看,主要是支持对“三农”、小微企业专项资金来源的扣除,会促使资金在更大力度上向“三农”、小微企业倾斜。
金融脱媒趋势和互联网金融的迅猛发展,把金融竞争引向了新的高度,商业银行传统渠道吸收存款的难度越来越大。尤其那些存款增长压力较大、存贷比紧张的一些中小银行,为了满足央行贷款限额和银监会存贷比的双重监管要求,不得不通过“购买”存款,如增加协议存款、理财存款等主动负债才可以满足存贷比考核要求,从而造成存款成本不断上升。因此,本次存贷比政策调整,对商业银行经营的最直接影响,是能使商业银行存贷比监管考核压力得到较大程度的疏解,短期内有利于降低商业银行主动负债需求,从而降低整体负债成本,提升盈利水平。
从间接影响来看,由于商业银行已发行的部分存量金融债券和次级债券可以纳入本次存贷比调整计算口径,因此短期来看,商业银行对存款,特别是对利率水平较高的负债资金需求下降,客观上将有利于降低市场的整体利率水平,有利于市场利率水平的合理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更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最为重要的是,从长期影响来看,此次存贷比调整有利于商业银行负债来源的多样化和市场化,进一步推动利率市场化进程。把面向企业和个人的大额存单纳入存款,同时,剔除“三农”、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实质是鼓励银行市场化的金融创新方式,这会拓宽银行资金来源,增加银行负债流动性,银行负债也会由“存款化”向“资金化”转移,从而影响传统存款市场的竞争格局。此次存贷比指标的调整,可以推动银行将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等作为融资以及流动性管理的重要工具,可以更好实施主动负债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流动性管理水平,进而追求以风险定价、产品创新、资金运作等作为银行的核心竞争力。所以,从金融改革层面来说,调整存贷比计算口径增加了银行资金供求的弹性,为推动利率完全市场化创造了条件,丰富和改善了央行货币市场的调控手段,是改善银行监管政策与推进金融改革的一次巧妙结合。
从微观角度看,作为控制银行流动性风险的一种简单方法,存贷比管制要求商业银行贷款与存款相匹配,但因为商业银行之间存在较大个体差异,譬如某些银行虽然存款少,但客户群体好、质量较高,但如因为存贷比指标而限制贷款,对社会整体而言就是损失,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风险控制和竞争效率始终是银行业监管中的重要权衡对象。银行业竞争的加剧使得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巴塞尔协议成了银行监管主流工具。从我国金融改革的方向看,随着央行货币政策从数量型转向价格型,以及利率市场化进程加快,都要求放松甚至逐步取消存贷比管制,由此看来,此次解锁存贷比恰是为适应市场新变化而推动金融改革大棋局中的一步。
(作者单位:中国光大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刘勇:上海财经大学中国产业发展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