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上限公告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海润光伏 公告编号:临2014-090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2013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上限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3月26日、2014年4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和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有效期并调整定价基准日、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4年3月27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8.06元/股。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47,200万股(含47,200万股),单一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认购的数量不得超过25,150万股。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增加的事项,上述发行数量上限应做相应调整。
根据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的决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除原海润光伏股东以外股东(以下简称“其他股东”)总股本287,877,283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其他股东每10股转增1.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082,478,384股(总股本实际增加比例约为4.4%),注册资本变更为1,082,478,384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29,440.79万元。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6月11日,除权日为2014年6月12日。
因此,除权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上限应进行相应调整,其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底价由不低于8.06元/股调整为不低于7.72元/股(计算公式:8.06÷104.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数量上限由不超过472,000,000股调整为不超过492,768,000股(计算公式:472,000,000×104.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