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14-038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4年5月16日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8,947,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3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215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282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2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7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08,947,6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17,895,2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7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7月14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7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4年7月14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7月1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0*****986 | 张仁华 |
2 | 00*****578 | 韩旭 |
3 | 08*****294 | 青岛睿华方略医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4年7月14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公积金转股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一、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 | 51,514,079 | 47.28 | 51,514,079 | 103,028,158 | 47.28 | |
01 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 1,010,000 | 0.93 | 1,010,000 | 2,020,000 | 0.93 | |
03 首发后机构类限售股 | 14,137,600 | 12.98 | 14,137,600 | 28,275,200 | 12.98 | |
04 高管锁定股 | 36,366,479 | 33.38 | 36,366,479 | 72,732,958 | 33.38 | |
二、无限售流通股 | 57,433,521 | 52.72 | 0 | 114,867,042 | 52.72 | |
其中未托管股数 | 0 | 0.00 | 0 | 0 | 0 | |
三、总股本 | 108,947,600 | 100.00 | 108,947,600 | 217,895,200 | 100.00 |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217,895,200股摊薄计算,2013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66 元。
八、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山东省烟台市机场路326号
咨询联系人:周彬
咨询电话:0535-6737695
传真电话:0535-6737695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