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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4-07-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90   证券简称:紫光古汉 公告编号:2014-019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14年7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5人,实参加表决董事5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如下:

    一、 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乔志城先生 、方继文先生、袁瑞芝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意见和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表决结果: 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4年7月24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同日公告的《关于召开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表决结果: 通过。

    特此公告。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7月7日

    附件1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现就《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前两大股东提名乔志城、方继文、袁瑞芝三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我们认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指导意见》的规定;乔志城、方继文、袁瑞芝先生三人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最近三年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上述提名董事候选人都拥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

    我们一致同意推荐乔志城、方继文、袁瑞芝三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林进挺、赵康、彭琳碧。

    2014年7月7日

    附件2:董事候选人简历

    1、乔志城先生 1972年9月出生,博士。曾任职于涌金集团;历任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总经理、副董事长;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现任紫光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

    乔志城先生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最近三年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方继文先生 1967年2月出生,高级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投资经理,北京高新技术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总经理,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开行项目部部长、投资发展部部长、董事会秘书,北京健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紫光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现任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常务副总裁。

    方继文先生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最近三年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三、袁瑞芝先生 1957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衡阳量具刃具总厂综合办副主任、审计科科长、财务科科长,衡阳中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湖南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清华紫光古汉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2008年6月—2009年底借调到衡阳市国资委预算科工作;现任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袁瑞芝先生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590  证券简称:紫光古汉 公告编号:2014-020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14 年7月24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7月23日-7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4 年 7 月 24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 年7月 23 日下午 15:00 至 2014 年7月24 日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投票规则: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截止 2014 年 7月 18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出席。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七)会议地点: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蔡伦路33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议案一、《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

    本议案的子议案如下:

    1.01选举乔志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02选举方继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03选举袁瑞芝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同日公告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4-019),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以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

    3、受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 2014年7月21日至7月23日之间,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以及7月24日9:00-13:4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三)登记地点: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90

    2、投票简称:古汉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7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古汉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 “委托价格”项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

    对于议案1.00,1.01元代表对董事候选人乔志城进行投票,1.02元代表对董事候选人方继文进行投票,1.03元代表对董事候选人袁瑞芝进行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申报价格
    议案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乔志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1.01
    1.02选举方继文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1.02
    1.03选举袁瑞芝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1.03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数。股东输入的股数为其投向该董事候选人的票数。股东持有的选举董事的总票数,为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弃权。

    (4)投票举例

    如:“选举乔志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议案进行表决: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360590买入1.01直接输入表决票数

    对其他董事候选人投票以此类推。

    6、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开始时间为 2014年7月23日 15:00 ,结束时间为 2014年7月24日15:00。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

    申请服务密码的 ,请登陆网址 : www.szse.cn ;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后方可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蔡伦路33号

    邮政编码:421001

    联系电话:0734-8239335

    传  真:0734-8239335、8246928

    联 系 人:颜立军 罗年华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的膳宿费、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2、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7月7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表决情况
    议案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填写票数)
    1.01选举乔志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02选举方继文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03选举袁瑞芝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填报说明:请在对应的董事候选人下面填写赞成票数,各个董事候选人票数合计不超过股东持股数的3倍。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一四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