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2014-033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信托贷款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贷款金额:30,000万元
2、贷款期限:1年
3、贷款利率:固定利率6.7%/年
4、公司信托贷款累计金额:今年年初至今,公司累计偿还信托贷款3.8 亿元,新增信托贷款3亿元。截止目前,公司信托贷款余额为3亿元(含本次信托贷款)。
一、合同签署情况
2014年7月4日,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借款人”)与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信托”或“贷款人”)签署了《信托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30,000万元整,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6.7%/年。
二、审批程序
1、董事会决议情况
2014年4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融资计划》,其中审议通过了:同意集团母公司拟以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90,000万元,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发行债券、借款、信托融资、委托贷款、保理、贸易融资及票据融资等。
2、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2014年5月20日,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融资计划》。
上述相关内容详见2014年4月29日、2014年5月21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交易对方介绍
1、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763号36楼
法人代表:陈浩鸣
注册资本:人民币25亿元
成立日期:1988年7月2日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止2013年末,中海信托总资产为491,393.48万元,净资产为380,800.67万元;2013年营业收入为120,662.94万元,净利润85,793.88万元。
2、中海信托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中海信托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与公司未发生类似业务的交易。
四、信托贷款合同主要内容
1、贷款金额:30,000万元
2、贷款期限:1年
3、贷款利率:固定利率6.7%/年。
4、本次信托贷款到期还款方式:信托贷款本金按到期一次性偿还完毕。
5、借款用途:流动资金贷款,用于企业营运资金周转。
6、担保措施:由公司股东对本次信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无反担保。
五、本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防范措施
1、通过借款业务,能有效缓解流动资金压力,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
2、本借款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
3、本次交易产生的风险:新增融资将提高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加大了公司还本付息的压力。
4、风险防范措施:公司将快速推进开展各项工作,积极开拓市场、增加规模、提高效益,以保证公司资金实现整体周转平衡。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