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益分配公告
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7月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 | ||
基金主代码 | 519078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08年3月6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 |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4年6月30日 |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本次分红为本基金2014年度第1次分红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A | 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C |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519078 | 470078 | |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 1.109 | 1.093 |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 77,177,723.52 | 4,113,887.97 |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下属分级基金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 19,294,430.88 | 1,028,471.99 | |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0.30 | 0.30 |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 2014年7月11日 |
除息日 | 2014年7月11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4年7月15日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红利将按7月11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成基金份额,并于7月14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7月15日起可以查询、赎回、转换出。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折算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
注:“现金红利发放日”是指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7月15日划入销售机构账户。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投资者若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基金默认现金红利方式。
3、本基金A类、C类份额可以设置不同的分红方式。
4、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当日),在本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更改分红方式。
5、注册登记机构在权益登记日可以受理分红方式变更申请,但该申请仅对以后的收益分配有效,而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
6、一只基金可以在不同的销售机构设置不同的分红方式。投资者若在多个销售机构持有本基金,其在某个销售机构修改的分红方式不会改变在其他销售机构设置的分红方式。
7、投资者若在汇添富直销中心通过多个交易账号持有本基金,不同的交易账号可设置不同的分红方式,修改某个交易账号的分红方式不会改变其他交易账号的分红方式。
8、本基金收益分配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9、咨询办法
(1)代销机构:
增收A: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上海银行、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发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宁波银行、北京银行、平安银行、江苏银行、南京银行、杭州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温州银行、南洋商业银行、天相投顾、众禄基金、好买基金、数米基金、长量基金、诺亚正行、北京展恒、天天基金、利得基金、万银财富、泛华普益、深圳新兰德、和讯、金观诚、爱建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富证券、财富里昂、财通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东北证券、东方证券、东海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广州证券、华福证券(即广发华福)、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联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国信证券、海通证券、恒泰长财证券、恒泰证券、宏源证券、红塔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龙证券、华泰联合证券、华泰证券、华鑫证券、江海证券、联讯证券、民族证券、平安证券、齐鲁证券、日信证券、瑞银证券、山西证券、申银万国证券、世纪证券、天源证券、万联证券、五矿证券、西藏同信证券、西南证券、厦门证券、湘财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新时代证券、银河证券、英大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中投证券)、中航证券、中山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中信证券(浙江)(原:中信金通)、中信万通证券、中信证券、中银国际证券、中原证券、中天证券等。
增收C: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洋商业(中国)有限公司、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日信证券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源证券经纪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证券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江苏金百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期时代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
(2)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888-9918)或公司网站(www.99fund.com)。
汇添富基金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投资者教育,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投资的风险和长期收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长期投资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7月9日
汇添富季季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7月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汇添富季季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汇添富季季红定期开放债券(场内简称:添富季红) | |
基金主代码 | 164702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2年7月26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汇添富季季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 |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4年6月30日 | |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 1.047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 23,545,213.48 |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1,772,606.74 |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0.20 |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本次分红为本基金2014年度第1次分红。 |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50%。基金合同生效满6个月后,若每季度最后一个自然日每10份基金份额的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0.20元,则基金须进行收益分配并以该日作为收益分配基准日。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 2014年 7月11日 | |
除息日 | 2014年7月11日(场外) | 2014年7月14日(场内)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4年7月15日(场外) | 2014年7月16日(场内)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处于封闭期,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 |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
注:“现金红利发放日”是指现金红利划入销售机构账户的日期。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合同约定:封闭期,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开放期,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取得现金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登记在深圳证券账户的基金份额只能采取现金方式,不能选择红利再投资。目前,本基金处于封闭期,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
2、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外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外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权益分派期间(2014年7月9日至2014年7月11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4、本基金收益分配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5、咨询办法
(1)代销机构:
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上海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北京银行、江苏银行、南京银行、杭州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温州银行、天相投顾、众禄基金、好买基金、数米基金、诺亚正行、北京恒展、天天基金、爱建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富证券、财富里昂、财通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东方证券、东海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广州证券、华福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海通证券、恒泰证券、宏源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龙证券、华泰证券、华鑫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民族证券、平安证券、齐鲁证券、日信证券、瑞银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银万国、世纪证券、天源证券、万联证券、五矿证券、西南证券、厦门证券、湘财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新时代证券、银河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投证券、中航证券、中信建投、中信证券(浙江)、中信万通、中信证券、中银国际、中原证券等以及其他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2)汇添富基金管理客服热线(400-888-9918)或公司网站(www.99fund.com)。
汇添富基金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投资者教育,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投资的风险和长期收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长期投资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