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
2014-07-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62 证券简称:西藏矿业 公告编号:临 2014-020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及西藏证监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专项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等相关主体的承诺事项进行了专项自查,现将承诺履行情况披露如下:
一、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等相关主体不存在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二、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公告如下: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 期限 | 履行情况 |
非公开发行承诺 | 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 (本公司控股股东) | 如本公司由此获得的商业机会和业务资源在日后构成对西藏矿业及其子公司业务的竞争关系,或因西藏矿业及其控股子公司业务拓展导致其等将来经营的业务出现可能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业务产生相竞争的情形,本公司承诺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退出与西藏矿业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竞争: | 2011年5月12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截止公告日,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行。 |
非公开发行承诺 | 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 (本公司控股股东) | (2)本公司与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将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和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就相互间关联事务及交易所做出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身利益、在市场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 (3)本公司保证上述承诺在本公司于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国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且本公司作为控股股东或主要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如有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发生,本公司承担因此给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 2011年5月12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截止公告日,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行。 |
现金分红承诺 | 本公司 | 本公司承诺未来三年(即2012 年—2014 年)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按此承诺已修改了《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方面的相关内容。 | 2012年8月29日 | 2012年至2014年 | 正在履行,截止公告日,本公司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
对解除限售股份的处置承诺 | 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 (本公司控股股东) | 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无计划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股份达到5%及以上。如果计划未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西藏矿业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及以上的,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本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 2014年6月6日 | 6个月 | 正在履行,截止公告日,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行。 |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四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