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五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编号:2014—019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五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发出董事表决票9份,实际收回董事表决票9份。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对外转让所持东海证券股权的议案》。
公司已聘请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3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所持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1.4371%的股权进行了评估,评估总价为12950.55万元;公司拟将所持全部东海证券1.4371%的股权进行公开挂牌转让,挂牌转让底价为12950.55万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现有的《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见附件1)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现有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见附件2)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14年7月29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七月八日
附件1:
《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照表
原条款 | 修订后 |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可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实施网络投票表决的,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三个交易日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网络公司报送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部股东数据,以确认股东身份。 |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和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实施网络投票表决的,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三个交易日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网络公司报送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部股东数据,以确认股东身份。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
第八十三条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大会将对所有提案进行逐项表决,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将按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外,股东大会将不会对提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 | (十)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十一)其他事项。 |
第九十一条 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及时公告,公告中应列明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表决方式、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和通过的各项决议的详细内容。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公开发行优先股,以及以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为支付手段向公司特定股东回购普通股的,股东大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后的次日公告该决议。 |
第九十二条 提案未获通过,或者本次股东大会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应当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限制或者阻挠中小投资者依法行使投票权,不得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
附件2: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前后对照表
原条款 | 修订后 |
第二十八条 股东大会就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涉及关联交易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但关联股东有权参与有关关联事项的审议讨论,并发表自己的意见。 |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
第二十九条 股东大会表决时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上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编号:2014—020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方式:现场、网络投票。
● 会议时间:2014年7月29日。
● 股权登记日:2014年7月22日。
● 现场会议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20号公司办公楼11楼会议室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定于2014年7月29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形式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二)现场会议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20号公司十一楼会议室。
(三)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 年7月29日(星期二)15:00时。
(四)网络投票时间:2014 年7月29日(星期二)上午 9:30-11:30时、下午 13:00-15:00时。
(五)股权登记日: 2014年7月22日(星期二)
二、出席会议人员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二)2014年7月22日(星期二)15:00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
三、审议议案
(一)关于对外转让所持东海证券股权的议案;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4年7月25日、28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2:30—5:00时。
(二)登记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20号公司办公楼13楼证券投资部。
(三)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授权代理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联系人:蔡彬、刘潇
联系电话:023—72286777、72286349
联系传真:023—72286349
公司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20号
邮政编码:408000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7月29日上午 9:30-11:30时、下午 13:00-15:00时。(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2)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七月八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议案未作出具体指示的,授权代理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序号 | 议案内容 | 授权投票 |
1 | 关于对外转让所持东海证券股权的议案 | □同意 □反对 □弃权 |
2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同意 □反对 □弃权 |
2 |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同意 □反对 □弃权 |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的□中用“√”明确授权代理人投票;
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附件2: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该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7月29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3:00-15:00时。网络投票期间,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二、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738452 | 涪电投票 | 3 | A股股东 |
三、股东投票具体程序
(一)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二)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会议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顺序号,99.00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以1.00元代表议案一,以2.00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对于本次会议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序号 | 内容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3项议案 | 全部议案 | 99.00 | 1股 | 2股 | 3股 |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委托价格 |
1 | 关于对外转让所持东海证券股权的议案 | 1.00元 |
2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元 |
3 |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元 |
(三)在“申报股数”项填写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表: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四、投票示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7月22日A股收市后,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代码600452)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452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二)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
1、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对外转让所持东海证券股权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452 | 买入 | 1.00元 | 1股 |
2、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对外转让所持东海证券股权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452 | 买入 | 1.00元 | 2股 |
3、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对外转让所持东海证券股权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452 | 买入 | 1.00元 | 3股 |
五、投票注意事项
(一)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