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
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ST民和 公告编号:2014-042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
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4年7月8日接控股股东孙希民先生通知,其所持有的处于质押状态的本公司股票已解除质押,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孙希民先生于2012年4月26将其持有的公司10,0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和高管锁定股质押给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莱支行,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5月2日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2012-021号)。
孙希民先生于2012年6月4将其持有的公司10,0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莱市支行,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6月7日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2012-023号)。
2012年6月18日公司进行2011年度权益分派后,上述质押股份由20,000,000股变更为40,000,000股。
2014年7月8日,孙希民先生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上述股份(40,000,000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24%)申请解除质押并办理完毕解除质押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孙希民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14,3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85%,不存在质押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