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一蕙 ○编辑 邱江
中海发展今日披露,其间接控股50%的三家单船公司于7月8日与相关各方签署亚马尔LNG运输项目一揽子合同(协议),包括造船合同、租船合同、船舶监造合同、船舶管理合同和船舶补充建造合同等五类合同。根据造船合同,三家单船公司建造三艘LNG船舶总代价约为9.32亿美元。
上述三家单船公司分别为Arctic Blue LNG Shipping Limited、Arctic Green LNG Shipping Limited、Arctic Purple LNG Shipping Limited,各自为中海发展的全资子公司中海集团液化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与日本商船三井株式会社在香港合资成立,各单船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美元,中海液化天然气和商船三井各持有50%股份。
合同主要内容为,上述三家单船公司将在韩国大宇船厂合计建造三艘(每家公司各一艘)17.24万立方米ARC 7破冰液化天然气(“LNG”)运输船舶,总代价约为9.32亿美元,将由各船东分五期支付给船厂。三艘船舶预计将于2018年3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或之前交船。造船资金的30%由各单船公司自有资金及股东借款解决,另70%拟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根据船舶造价、出资/融资比例以及公司拥有的权益比例,上市公司(及中海液化天然气)需承担股东资本金投入及提供股东借款总额不超过1.8亿美元。
上述三艘船舶建造完成后,将出租给亚马尔贸易公司(YAMAL TRADE PTE LTD),租期自各船交船日至2045年12月31日,缓冲期由2045年12月31日前后最多90日。
中海发展表示,签署上述亚马尔LNG运输项目一揽子合同标志着公司进一步拓展不断增长的液化天然气运输市场。根据内部测算,预期公司日后通过三家合营公司的权益将带来正向投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