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14-041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4年7月3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7月9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高新中一道19号A539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锂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意见,《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关联董事李锂、李坦、单宇、许明茵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协议的事项进行了事先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意见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员工借款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定了《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表决结果: 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单宇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本议案,并对具体持有人名单进行了核查,《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办理已死亡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资产管理机构的变更作出决定。
(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14年7月28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员工借款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14-042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7月3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7月9日上午11:0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高新中一道19号A539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召开。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唐海均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过全体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6,000万人民币对海普瑞(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普瑞(香港)”)进行增资,有助于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股东的权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6,000万人民币对海普瑞(香港)进行增资。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深圳市天道医药有限公司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该等交易的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侵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协议的事项进行了事先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意见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员工借款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关于核实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之持有人名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过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确定的持有人均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14-043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概况
1、增资事项
海普瑞(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普瑞(香港)”)系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总投资10,000万港币,注册资本为1,000万港币。根据海外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6,000万人民币(以6月30日港币汇率计算,折合7,447.8万港币)增加对海普瑞(香港)的投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海普瑞(香港)的投资总额将增加至17,447.8万港币,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公司于2014年7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3、增资事项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增资尚需经过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批准后方可实施。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海普瑞(香港)有限公司
Hepalink(Hong Kong)Limited
2、地 址:香港中环永乐街12-16号永星商业中心4 楼
3、注册日期:2010年11月23日
4、业务性质:贸易及进出口
5、公司注册证书号码:1531390
6、商业登记证号码:53327829-000-11-10-3
海普瑞(香港)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14年1-3月 | 2013年度 |
营业收入 | 62,621.41 | 7,424,755.73 |
营业利润 | -5,003,080.23 | -19,769,997.67 |
净利润 | -5,003,080.23 | -19,769,997.67 |
项目 | 2014年3月31日 | 2013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61,151,925.42 | 110,792,003.50 |
负债总额 | 21,272,985.73 | 66,400,795.42 |
净资产 | 39,878,939.69 | 44,391,208.08 |
三、增资资金的来源和用途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对海普瑞(香港)进行增资。本次增资的资金将主要用于海普瑞(香港)的海外业务发展和技术引进,及根据需要设立新的境外业务运作公司。
四、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海普瑞(香港)作为公司设立的对外交流的窗口,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增加海普瑞(香港)的投资总额,进一步强化其作为公司海外业务发展、投资和技术引进的平台,负责业务拓展、技术团队的引进及发掘潜在业务机会,将有助于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并满足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增长的要求。
(2)增资完成后,海普瑞(香港)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对公司正常经营没有影响。
2、存在的风险
(1)香港的法律、政策体系、商业环境与内地存在较大区别,公司本次对海普瑞(香港)进行增资,并进行海外业务拓展和技术引进等工作,需要进一步熟悉并适应香港的商业和文化环境,这可能会对香港子公司的运营带来一定的风险。
(2)本次对海普瑞(香港)的增资,尚需经过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分局的批准,因此,本次对外投资存在未能批准的风险。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予以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以自有资金对海普瑞(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普瑞(香港)”)进行增资,增加投资平台,有助于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股东的权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6,000万人民币对海普瑞(香港)进行增资。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通过核查后,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6,000万人民币对海普瑞(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普瑞(香港)”)进行增资,有助于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股东的权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6,000万人民币对海普瑞(香港)进行增资。
七、其他
公司董事会全权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申请文件和协议,推进本次对海普瑞(香港)增资事宜的完成。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14-044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李锂、李坦、单宇和许明茵回避表决,同意公司与关联方深圳市天道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道医药”)签署《委托检测合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天道医药成立于2004年6月29日,注册资本:1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锂,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高新中一道19号,经营范围:生物医药的技术开发(不含限制项目);低分子依诺肝素制剂(仅限小容量注射剂)的分装、复配,依诺肝素原料药(低分子肝素钠)的生产及依诺肝素制剂(仅限小容量注射剂)的加工(以上凭有效环保批复及药品生产许可证经营,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天道医药经审计总资产为17,567.14万元,营业收入为11,656.52万元,净利润为-1,970.89万元。截止2014年3月31日,天道医药未经审计总资产为16,528.04万元,营业收入为4,070.24万元,净利润为296.27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多普乐实业持有天道医药100%的股权,李锂和李坦为多普乐实业的实际控制人,天道医药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下的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天道医药为依法存续的公司,主营产品尚未获得欧美药政监管机构的批准产销规模小,但发展前景良好,能够履行合同义务,且此次委托检测合同涉及金额较低,不存在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事项
天道医药委托海普瑞进行低分子肝素钠相关的检测服务。海普瑞同意在协议期限(三年)内向天道医药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万元的检测服务。
2、合作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三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收款及结算办法
按照天道医药统一付款方式进行,按月结算。
4、验收标准、方法
海普瑞的相关仪器,要完成相应3Q确认后,方可为天道医药提供检测服务。
5、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013年公司与天道医药发生的该项关联交易金额为0万元(含税),不含税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的0%,2013年度公司与天道医药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8,077.23万元(含税),未超过董事会批准的11,000万元的关联交易限额。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和天道医药之间的交易事项是公司依据现有技术设备的富余检测能力为天道医药提供的检测服务。该关联交易价格依据行业同类检测服务价格来定价和交易,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具有检测设备的富余检测能力而产生的,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公司及天道医药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且公司近年来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低,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将《关于签署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与天道医药签署委托检测合同,根据约定向天道医药提供检测服务是依据公司现有技术设备提供的经营业务事项,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2、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与天道医药签署委托检测合同。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与关联方深圳市天道医药有限公司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该等交易的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侵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签署关联交易协议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海普瑞与天道医药签署的《委托检测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编号:2014-046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7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内容,公司定于2014年7月28日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7月28日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27日下午15:00至2014年7月2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侨城侨城东路2002号深圳博林诺富特酒店二楼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14年7月23日
二、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至2014年7月23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员工借款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独立董事已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4年7月10日公司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公告。
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须在2014年7月25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董秘办)。
2、登记时间:2014年7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区高新中一道19号公司董秘办。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方式
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投票证券代码 | 投票简称 | 买入方向 | 买入价格 |
362399 | 海普投票 | 买入 | 对应申报价格 |
(3)具体投票程序
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具体如下:
①输入买入指令;
②输入证券代码;
③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对所有议案统一表决),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1,1.02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2,以此类推。每一项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序号 | 议案名称 | 申报价格(元) |
总议案 | 以下全部议案(1-2) | 100.00 |
议案1 | 《关于公司员工借款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 1.00 |
议案2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2.00 |
④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1股 | 2股 | 3股 |
(4)投票规则
①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先投票的一项或多项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再对一项或多项议案进行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为准。
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③同一表决权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27日下午15:00至2014年7月2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 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369999 | 1.00 | 4位数的“激活校验码” |
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③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①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电话:0755-26980311
传真:0755-86142889
联系人:步海华、白琼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区高新中一道19号
邮政编码:518057
2、会议费用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若有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1、股东登记表;
2、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日
附件: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或名称 | |
身份证号码或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 |
股东代理人姓名 (如适用) | |
股东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如适用) | |
股东帐户号码 | |
持股数 | |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联系电话 | |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联系地址 | |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邮政编码 |
股东签名/盖章:
日期: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股东姓名或名称 | 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公司员工借款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 ||||||||
2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相应的意见下打“√”为准,“同意”、“反对”、“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视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3、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编号:2014-047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7月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临时停牌的公告》,公司因筹划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海普瑞,证券代码:002399)自2014年7月8日开市起停牌。现公司董事会已就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将于2014年7月10日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事项的公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7月10日开市时复牌。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刊登于2014年7月10日公司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事项的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