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东光微电 编号:2014-060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4年6月27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书面通知等形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7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进行融资租赁业务并由子公司为本次融资3000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无锡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进行融资租赁业务,并由子公司为本次融资3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租赁融资总额为:3000万元,担保措施: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建平;宜兴市东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无锡迅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东光电子有限公司;浙江长兴电子厂有限公司;无锡矽能微电子有限公司;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刊登于当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子公司为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不超过6,5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14年起二年内。
公司由于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生产经营的需求,拟向银行申请贷款,公司全资子公司宜兴市东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无锡迅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东光电子有限公司、浙江长兴电子厂有限公司、无锡矽能微电子有限公司将为公司不超过6,500万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刊登于当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东光微电 编号:2014-061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租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部分生产设备与无锡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金控”)进行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与无锡金控公司之间无关联关系,本次融资租赁不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融资租赁担保方式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建平;宜兴市东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无锡迅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东光电子有限公司;浙江长兴电子厂有限公司;无锡矽能微电子有限公司;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交易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的批准。
一、交易概述
为盘活存量资产、补充流动现金,公司拟与无锡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金控”)进行融资租赁业务,将公司部分生产设备出售给无锡金控,然后再从无锡金控租回该部分生产设备占有并使用,本公司在租赁期限届满并按约定向无锡金控支付完所有租金后,以100元的名义货价将上述设备从无锡金控购回。
公司于2014年7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进行融资租赁业务并由子公司为本次融资3000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无锡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进行融资租赁业务,并由子公司为本次融资3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与无锡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之间无关联关系,本次融资租赁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章节条款的规定,本次融资租赁交易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无锡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925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蒋国雄
注册地址: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联福路601号
经营范围: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非融资性担保。
三、交易标的情况
1、名称:公司部分生产设备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4、所在地:江苏宜兴百合工业园公司所在地
5、设备净值:5209.24万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无锡金控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
1、租赁标的物:公司部分生产设备
2、融资总额:3000万元人民币
3、租赁期限:2年
4、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5、租赁利率: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人民币的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
6、租赁保证金: 150万元,在支付租赁物转让价款时直接扣除。
7、租金支付方式:按照等额年金季后付款的方式,分八期支付。
8、租赁设备所属权:在租赁期间,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无锡金控公司;租赁期满后,无锡金控公司将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回公司。
9、租赁担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建平;宜兴市东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东光电子有限公司;浙江长兴电子厂有限公司;无锡迅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无锡矽能微电子有限公司;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0、租赁起租日: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五、履约能力分析
经测算,每季度支付租金402.75万元,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有能力按期支付每期租金。
六、本次融资租赁的目的及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盘活存量固定资产、补充流动现金;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优化筹资结构;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的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年度利润及未来年度损益情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融资租赁合同》及附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东光微电 编号:2014-062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光微电”、“公司”)由于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生产经营的需求,拟向银行申请贷款,公司全资子公司宜兴市东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无锡迅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东光电子有限公司、浙江长兴电子厂有限公司、无锡矽能微电子有限公司为公司不超过6,500万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本次担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股份公司
注册地点:江苏省宜兴环科园绿园路42号
法定代表人:沈建平
成立时间:1998年8月31日
注册资本:13,910万元
主营业务:半导体器件、集成电路、电子产品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推广应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担保方宜兴市东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无锡迅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方江苏东光电子有限公司、浙江长兴电子厂有限公司、无锡矽能微电子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东光微电(母公司)资产总额857,942,298.96元,负债总额204,941,954.23元,净资产653,000,344.73元,营业收入159,480,357.53元,利润总额-15,248,334.17元,净利润-15,021,139.04元。
截止201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东光微电(母公司)资产总额883,467,365.45元,负债总额238,288,466.27元,净资产645,178,899.18元,营业收入32,839,149.12元,利润总额-7,821,445.55元,净利润-7,821,445.55元。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为AAA级。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由于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生产经营的需求,拟向银行申请贷款,公司全资子公司宜兴市东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无锡迅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东光电子有限公司、浙江长兴电子厂有限公司、无锡矽能微电子有限公司将为公司不超过6,500万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2014年起二年内。
董事会对公司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认为公司经营稳定,具有较高的偿债能力且公司银行资信良好。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仅为23.89%。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将不超过13,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9.27%;
公司连续十二月内担保金额2,8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2.95%;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15%。
无逾期对外担保。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