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159 股票简称:大龙地产 编号:2014-037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3年8月2日,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北京市大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龙有限”)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根据上述决议,大龙有限择机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一)2014年7月8日,大龙有限出资10,000万元,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购买中国光大银行阳光理财资产管理类理财产品“定活宝”(产品编号:EB4328),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中国光大银行阳光理财资产管理类理财产品“定活宝”
2、理财币种:人民币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4、本金:10,000万元
5、产品收益起始日:2014年7月8日
6、最短持有期限:1天
7、最长持有期限:365天
8、产品赎回:自产品收益起始日起365天内任意工作日均可赎回,若365天到期未赎回,则产品自动到期,本金和收益将一次性返还。
9、预期年化收益率:持有期限在1-7天的收益率为2.8%;持有期限在7-14天(含7天)的收益率为3.0%;持有期限为14-30天(含14天)的收益率为3.2%;持有期限为30-60天(含30天)的收益率为4.3%;持有期限为60-90天(含60天)的收益率为4.5%;持有期限为90-365天(含90天及365天)的收益率为5.0%。
10、资金来源:控股子公司大龙有限自有闲置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也不向银行贷款。
11、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光大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投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所使用的资金为自有闲置资金,金额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严格规范的执行审批流程和决策机制,风险可控。目前公司财务状况稳健,因此使用该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
三、截至公告日,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3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01%。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
四、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