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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签署《托管协议》及托管部分航空企业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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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托管协议》及托管部分航空企业的进展公告
    2014-07-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13    证券简称:中航机电    公告编号:2014-036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托管协议》及托管部分航空企业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2月26日,经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托管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工业”)下属部分航空企业(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托管”,具体详见2013年12月9日《关于股权受托管理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次股权托管事宜已经本次托管的标的公司的全体股东,即中航机电系统有限公司、中航通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中航工业批准。2014年7月8日,公司与中航机电系统有限公司、中航通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署了《托管协议》,本次托管于《托管协议》签署之日正式生效。

      《托管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托管费用

      1、对于目标企业中当年盈利的企业,当年托管费用为按照受托方受托管理的股权比例计算的目标企业当年度经审计后的营业收入的3%。(即:该目标企业当年营业收入额×受托管理的股权比例×3%。);2、对于目标企业中当年亏损的企业,当年托管费用为20万元。

      二、支付安排

      标的公司或委托方应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受托方支付委托报酬。

      三、生效条件

      1、与中航机电系统有限公司签署的《托管协议》自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公章;

      (2)中航机电系统有限公司按照其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完毕内部决策程序;

      (3)公司按照其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完毕内部决策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托管事宜;

      (4)中航工业批准本次股权托管方案。

      2、与中航通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托管协议》自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公章;

      (2)中航通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其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完毕内部决策程序;

      (3)公司按照其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完毕内部决策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托管事宜;

      (4)中航工业批准本次股权托管方案。

      四、托管期限

      上述《托管协议》项下的托管期限为,自托管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下述日期中最先发生之日止:(1)目标股权转让并过户至公司名下之日;或(2)或目标股权由中航机电系统有限公司或中航通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出售并过户至第三方名下之日;或(3)目标公司终止经营;或(4)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之日。

      五、本次托管生效时间

      本次托管的正式生效时间为2014年7月8日,自2014年7月1日起公司向目标企业计算托管费用。

      特此公告。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