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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2014-07-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14-021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

    ●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5元;扣税后,流通股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为0.0475元,个人限售股股东为0.045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为0.045元;居民企业股东和除QFII以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股东为0.05元(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

    ● 资本公积金每股转增0.5股;每10股转增5股。

    ● 股权登记日:2014年7月16日

    ● 除权除息日:2014年7月17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4年7月17日

    ●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14年7月18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经2014年5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于2014年5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进行了公告。

    二、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13年度。

    2、本次分红派息采取现金分红方式,以公司2013年年末总股本282,595,2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4,129,760.05元。

    3、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2013年年末总股本282,595,201股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5股,每10股转增5股,共计141,297,601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423,892,802股。

    三、分红派息及转增股本具体实施日期

    股权登记日:2014年7月16日

    除权除息日:2014年 7月17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4年 7月17日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2014年7 月18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14年7月16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及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流通股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截止股权登记日持股期限在一个月以内(含一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率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率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率为5%。

    其中对截止股权登记日持股1年以内(含1年)且尚未转让的,税款分两步代扣代缴:(1)公司统一暂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2)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通过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划付公司,再由公司收到税款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公司暂统一以其股息红利所得之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即按5%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每股0.0475元。

    对于个人限售股股东,公司以其限售股股息红利所得之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即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每股0.045元。

    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每股0.045元人民币。

    居民企业股东和除QFII以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股东的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5元。

    2、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责任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分配对象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将分派股份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六、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变动前变动数/转增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1、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20,500,00010,250,00030,750,000
    2、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7,883,4203,941,71011,825,130
    合计28,383,42014,191,71042,575,13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254,211,781127,105,891381,317,672
    股份总额282,595,201141,297,601423,892,802

    七、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按照新股本总数423,892,802股摊薄计算的公司2013年度每股收益为0.074元。

    八、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10-83681321

    联系传真:010-63783054

    联系地址:北京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

    邮政编码:100070

    特此公告。

    ● 查文件

    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