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关于同意新疆喀木斯特矿区
阿拉安道南煤矿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公告
阿拉安道南煤矿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公告
2014-07-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4-05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关于同意新疆喀木斯特矿区
阿拉安道南煤矿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7月10日,公司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转来的国能煤炭【2014】322号文件:《国家能源局关于同意新疆喀木斯特矿区阿拉安道南煤矿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复函》,现将批复文件内容公告如下:
一、为推进新疆大型煤炭基地建设,调整煤炭产业结构,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同意喀木斯特矿区阿拉安道南煤矿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建设规模1200万吨/年。
项目前期工作由新疆富蕴广汇矿业有限公司负责。
二、按照煤炭产业政策、矿区总体规划和煤矿建设规程规范等有关要求,根据井田地质条件和资源储量等情况,对项目技术经济可行性进行论证,优化设计方案,分析瓦斯、水害、矿压、煤尘、火灾等灾害情况,并研究相应防治措施。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做好土地预审、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前期工作,并取得相关单位同意文件。
四、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通知》(发改能源【2010】709号)等文件关于煤矿项目开工标准的规定,认真履行项目核准、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批准工作。
五、按照一个矿区原则上由一个主体开发的要求,引导和推进矿区煤矿企业的联合与重组,促进煤炭资源合理、有序开发。
公司将根据批复文件要求积极开展下一步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