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码: 2014-042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关联股东李加勇回避表决。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4年7月10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2014年7月9日至2014年7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9日下午15:00至7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一号会议室(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衡安路668号)。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任思龙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2人,代表股份5759980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87%,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44935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2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10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关联股东李加勇回避表决,所持股份数1908740股。
上述议案,同意556905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91%;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36547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963%;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3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经参会董事签署的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