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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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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2014-07-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711 公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14-046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4年7月16日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已于2014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042)。根据相关规定,现发布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7月16日(星期三)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7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投票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五)会议地点

    厦门市金桥路101号世纪金桥园商务楼四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名单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及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名单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

    3、《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4、《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逐项表决)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关于修订<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以上所有议案已于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并于2014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公告。

    其中,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和监事;关于公司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进行逐条表决。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7月9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见证律师等。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4年7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登记办法:(股东登记表见附件1)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4年7月10日下午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与联系方式:厦门市金桥路101号世纪金桥园商务楼四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传真:0592-5891699

    邮政编码:361012

    联系人:邹亚鹏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7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议案内容决议
    赞成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名单的议案》 
    1.1选举陈东先生为董事   
    1.2选举应海珍女士为董事   
    1.3选举孙建成先生为董事   
    1.4选举江艳女士为董事   
    1.5选举张健先生为独立董事   
    1.6选举吴淦国先生为独立董事   
    1.7选举陈芃女士为独立董事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及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名单的议案》 
    2.1选举何少平先生为监事   
    2.2选举姚娟英女士为监事   
    3《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4《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4.1发行规模   
    4.2是否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4.3债券期限   
    4.4募集资金使用范围   
    4.5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4.6上市场所   
    4.7偿债保障措施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关于修订<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2014年7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20个(注:存在提案组的,组号不计入提案数量,仅计算子议案数。如:提案组4之下共有4.01-4.07共7个提案,4.00属于对该组一并表决的简化方式,但4.00不计入提案数。此外,除累积投票外的其他提案一并表决的99.00也不计入提案数)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表决事项数量投票股东
    738711盛屯投票20(总议案数)A股股东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表决序号内容申报代码申报价格同意反对弃权
    3-7号(共11个议案)1-2号共9个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不参与一次性投票。一次性投票是指本次股东大会3-7项提案,共11个议案。73871199.00元1股2股3股

    2、采用分项表决方法:

    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申报价格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名单的议案》 
    1.01选举陈东先生为董事1.01
    1.02选举应海珍女士为董事1.02
    1.03选举孙建成先生为董事1.03
    1.04选举江艳女士为董事1.04
    1.05选举张健先生为独立董事1.05
    1.06选举吴淦国先生为独立董事1.06
    1.07选举陈芃女士为独立董事1.07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及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名单的议案》 
    2.01选举何少平先生为监事2.01
    2.02选举姚娟英女士为监事2.02
    3《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3.00
    4《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4.00
    4.01发行规模4.01
    4.02是否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4.02
    4.03债券期限4.03
    4.04募集资金使用范围4.04
    4.05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4.05
    4.06上市场所4.06
    4.07偿债保障措施4.07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5.00
    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6.00
    7《关于修订<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7.00

    (三)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注: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或监事,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选举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议案个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候选人共有7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700股的选举票数。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当选举票数超过一亿票时,应通过现场进行表决。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7月9日 A 股收市后,持有公司A 股(股票代码600711)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3-7项提案(共11个议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711买入99.00元1股

    (二)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3.00号提案《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711买入3.00元1股

    (三)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3.00号提案《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711买入3.00元2股

    (四)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3.00号提案《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711买入3.00元3股

    (五)、如某 A 股投资者持有100股股票,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共7名董事会候选人议案组(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方式如下:

    议案名称对应的申报价格(元)申报股数
    方式一方式二方式三
    董事候选人选举    
    候选人:董事一1.01700100200
    候选人:董事二1.02 100500
    候选人:董事三1.03 100 
    ………… …… 
    候选人:董事71.07 100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四)同时持有同一家上市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通过上交所的A股和B股交易系统分别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