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
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363 证券简称:隆基机械 公告编号:2014-039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
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 年 7 月 9 日,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乔敏先生的通知,张乔敏先生于 2014 年 7 月 9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二级市场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张乔敏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公司控股股东隆基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比例为23.04%)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自本次增持之日起,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乔敏先生拟根据自身需要,计划在未来 12 个月内(自 2014 年 7月 9日起计算)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场情况,以不超过10元/股的价格,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二级市场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含本次已增持部分)。
三、增持方式:
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
四、本次增持股份数量、价格及比例: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乔敏先生于 2014 年 7 月 9 日通过股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共计174,500 股,增持平均价格约为8.34元/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
五、本次增持前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乔敏先生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 6884.89 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3.04%。
六、本次增持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数量及比例: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乔敏先生本次增持公司股票174,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6%。本次增持后,截至 2014 年 7 月9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乔敏先生间接持有公司23.04%的股份,直接持有本公司0.06%的股份。
七、本次增持的合法性
上述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八、承诺事项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乔敏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增持公司股份期间及增持完成后法定期限内,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超计划增持等行为。
本次增持股份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将继续关注张乔敏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002363 证券简称:隆基机械 公告编号:2014-040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7月10日上午9时
2、会议地点:山东省龙口市外向型经济开发区公司办公楼六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海燕女士
6、会议的召开以及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3,5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18%。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累积投票表决和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在表决时实行了累积投票制,同意聘任张海燕女士、张乔敏先生、朱少华先生、王其文先生为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海燕女士
表决结果:累计同意票 13,50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乔敏先生
表决结果:累计同意票 13,50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朱少华先生
表决结果:累计同意票 13,50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其文先生
表决结果:累计同意票 13,50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在表决时实行了累积投票制,同意聘任徐志刚先生、张焕平先生、公志光先生为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徐志刚先生
表决结果:累计同意票13,50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张焕平先生
表决结果:累计同意票13,50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志光先生
表决结果:累计同意票13,50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在表决时实行了累积投票制,同意聘任赵言东先生、王忠年先生为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赵言东先生
表决结果:累计同意票13,50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王忠年先生
表决结果:累计同意票13,50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50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隆基机械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隆基机械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