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间接第一大股东计划出售所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14-027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间接第一大股东计划出售所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间接第一大股东润中国际拟征求其股东批准其有关出售国中水务股份的授权事项(以下简称“出售授权事项”),涉及于一笔或多笔交易中可能出售其间接持有的国中水务227,312,500股股份。本次出售授权事项已经润中国际董事会决议及批准,尚需经润中国际股东特别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该等出售授权事项如获其股东特别大会批准并获全部行使后,润中国际将不再拥有国中水务任何权益。
● 根据公司此前于2013年6月2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的公告》(临2013-039号)、于2013年7月23日披露的《关于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进一步核查的公告》(临2013-043号),公司不存在拥有公司实际控制权的人。润中国际本次出售授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润中国际本次出售授权事项如获其股东特别大会批准并获全部行使,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现行关于大宗交易的有关规则,本次出售授权事项存在对国中水务实际控制人认定有关情况产生影响的可能性。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中水务”或“公司”)的间接第一大股东润中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202,以下简称“润中国际”)于2014年7月9日晚间发布《有关非常重大出售事项之出售授权及恢复买卖的公告》,润中国际拟征求其股东特别大会批准出售授权事项,该等出售授权构成润中国际之非常重大出售事项,涉及于一笔或多笔交易中可能出售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国中水务227,312,500股股份。
润中国际在其公告中称,润中国际董事会基于其在机会来临时套现于环保水务处理业务之投资的原因,建议股东批准该等出售授权事项。润中国际拟将出售所得款项用作拨付现有业务之营运资金需求,并于合适机遇出现时为任何未来收购或投资提供资金。
润中国际在其公告中称,该等出售授权之建议条款已经润中国际董事会于2014年7月7日决议及批准,尚需经润中国际的股东特别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润中国际计划于2014年8月8日或之前寄发一份通函予其股东,当中载有本次出售授权事项有关资料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润中国际董事会关于本次出售授权事项建议条款的具体内容为:
● 将出售之国中水务股份数目上限:国中天津所持有的国中水务227,312,500股股份,约占国中水务已发行股本的15.61%
● 最低出售价:取4.10元/股和出售前国中水务股票最近五日平均收市价之90%之间的较高者
● 授权期间:向股东征求的出售授权有效期为由出售授权获股东特别大会批准日期起6个月
● 出售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
● 潜在买家:因本次出售将通过大宗交易系统,据润中国际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深知、全悉及确信,出售之对象及该对象之最终实益拥有人将为独立于润中国际及其关联人士的第三方
根据公司此前于2013年6月2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的公告》(临2013-039号)、于2013年7月23日披露的《关于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进一步核查的公告》(临2013-043号),公司不存在拥有公司实际控制权的人。润中国际本次出售授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润中国际本次出售授权事项如获其股东特别大会批准并获全部行使,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现行关于大宗交易的有关规则,本次出售授权事项存在对国中水务实际控制人认定有关情况产生影响的可能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润中国际本次出售授权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