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058 股票简称:赛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70
债券代码:122206 债券简称:12赛轮债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副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接到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延万华先生的通知,其于2014年7月1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短期融资券名称 | 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 ||
短期融资券简称 | 14两面针CP001 | ||
短期融资券 代 码 | 041460066 | 短期融资券 期 限 | 365天 |
起息日 | 2014年7月10日 | 兑付日 | 2015年7月10日 |
计划发行总额 | 3.5亿元 | 实际发行总额 | 3.5亿元 |
发行价格 | 100.00元/百元 | 发行利率 | 6.20% |
主承销商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二、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本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延万华先生计划以自身名义在未来12个月内(自2014年6月25日起算),累计增持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5%的股份(折合2,227万股),且最低增持金额为3,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6月25日、2014年6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副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届满及确定新增持计划的公告》(临2014-068)、《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副董事长增持股份计划补充承诺的公告》(临2014-069)。
三、延万华先生的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延万华先生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及其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延万华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