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45版)
六、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力图在获得稳定收益的同时增加长期资本增值的能力,使基金资产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得到最大化增值。
八、基金的投资理念
在有效风险管理的基础上,通过自上而下的宏观研究和自下而上的证券研究,进行合理的资产配置和证券选择,力求资产持续稳妥地保值增值。
九、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十、基金的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上限不超过20%,以便控制市场波动风险。在资产配置的比例范围内,本基金积极研判宏观经济运行所处的经济周期及其演进趋势,关注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汇率政策、产业政策和证券市场政策等的变化,考察证券市场的资金供求变化以及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等的估值水平,进而综合比较各类资产的风险与相对收益优势,对各类资产进行动态优化配置,以规避或分散市场风险,提高并稳定基金的收益水平。
2、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保持组合低波动性的前提下,运用多种积极管理增值策略,追求绝对回报。绝对回报投资组合的目标在于资本金保值、持续性地以绝对正回报的方式实现增值。
(1)久期调整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对利率水平的预期,在预期利率下降时,增加组合久期,以较多地获得债券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在预期利率上升时,减小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
(2)收益率曲线策略
在久期确定的基础上,根据对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的预测,采用子弹型策略、哑铃型策略或梯形策略,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配置,以从长、中、短期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利。
(3)债券类属配置策略
根据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等不同债券板块之间的相对投资价值分析,增持价值被相对低估的债券板块,减持价值被相对高估的债券板块,借以取得较高收益。其中,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基金将加强对企业债、资产抵押债券等新品种的投资,主要通过信用风险的分析和管理,获取超额收益。
(4)骑乘策略
通过分析收益率曲线各期限段的利差情况(通常是收益率曲线短端的1-3年),买入收益率曲线最陡峭处所对应的期限债券,随着基金持有债券时间的延长,债券的剩余期限将缩短,到期收益率将下降,基金从而可获得资本利得收入。
(5)相对价值策略
相对价值策略包括研究国债与金融债之间的信用利差、交易所与银行间的市场利差等。金融债与国债的利差由税收因素形成,利差的大小主要受市场资金供给充裕程度决定,资金供给越充分上述利差将越小。交易所与银行间的联动性随着市场改革势必渐渐加强,两市之间的利差能够提供一些增值机会。
(6)信用利差策略
企业债与国债的利差曲线理论上受经济波动与企业生命周期影响,相同资信等级的公司债在利差期限结构上服从凸性回归均衡的规律。内外部评级的差别与信用等级的变动会造成相对利差的波动,另外在经济上升或下降的周期中企业债利差将缩小或扩大。管理人可以通过对内外部评级、利差曲线研究和经济周期的判断主动采用相对利差投资策略。
(7)回购放大策略
该策略在资金相对充裕的情况下是风险很低的投资策略。即在基础组合的基础上,使用基础组合持有的债券进行回购放大融入短期资金滚动操作,同时选择2年以下的交易所和银行间品种进行投资以获取骑乘及短期债券与货币市场利率的利差。
(8)可转债投资策略
可转债不同于一般的企业债券,其投资人具有在一定条件下转股、回售的权利,因此其理论价值等于作为普通债券的基础价值加上可转债内含选择权的价值。本基金投资于可转债,主要目标是降低基金净值的下行风险,同时保留参与股票升值的收益潜力。
①积极管理策略
可转债内含选择权定价是决定可转债投资价值的关键因素。本基金将采取积极管理策略,重视对可转债对应股票的分析与研究,选择那些公司行业景气趋势回升、成长性好、估值水平偏低或合理的转债进行投资,以获取收益。
②一级市场申购策略
目前,可转债均采取定价发行,对于那些发行条款优惠、期权价值较高、公司基本面优良的可转债,因供求不平衡,会产生较大的一、二级市场价差。因此,为增加组合收益,本基金将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参与可转换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获得稳定收益。
(9)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对于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等资产支持证券,其定价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本基金将深入分析上述基本面因素,并辅助采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其内在价值。
3、股票投资策略
(1)个股精选策略
本基金将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个股精选策略,投资于具备稳定内生增长、能给股东创造经济价值(EVA)的股票。基金综合考察股票所属行业发展前景、上市公司行业地位、竞争优势、盈利能力、成长性、估值水平等多种因素,挑选出预期表现将超过大盘的个股,构建核心组合。
(2)组合动态调整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市场波动性及其走向趋势,采用时间平均法调整建仓节奏,控制建仓成本,同时设置止赢止损点,在组合获利达到既定目标时及时兑现,以实现基金每年的绝对收益目标。
基金在构建股票组合时,会根据最近一段时间市场走势,预先设定建仓节奏。如市场振荡较大时,基金将放慢建仓节奏,如市场趋势明显、振荡不大时,基金将加快建仓节奏。时间平均法可有效控制建仓成本,降低组合波动。另外,基金将监控股票组合的表现,根据对市场走势和宏观经济的预期,预先设定组合止赢点,在止赢点附近,基金将部分变现,降低股票仓位,以兑现收益。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主动进行权证投资。基金权证投资将以价值分析为基础,在采用数量化模型分析其合理定价的基础上,把握市场的短期波动,进行积极操作,追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稳健的超额收益。
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股指期货投资用于对冲股市系统性风险,根据诺安大盘的定量分析模型和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定性结论,选取适当期限的股指期货合约对冲大盘中短期下跌的风险;具体对冲比例应由历史回归方法所确定的Beta值和短线择时模型共同决定。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基金还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履行适当程序后更新和丰富组合投资策略。
十一、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全价)。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但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二、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十三、基金的融资、融券
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融资、融券。
十四、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日为2014年3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三)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上述股票。
(四)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八)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九)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十)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本报告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形,也没有出现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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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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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十五、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中债综合指数(全价)。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本基金的建仓期为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截至2014年3月31日止,本基金建仓期结束未满1年。
十六、费用概览
(一)基金的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财产净值的0.70%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财产净值的0.7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7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财产净值的0.2%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财产净值的0.2 %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认购费率。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见下表:
■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表:
■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赎回费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转换费
(1) 基金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以及相应的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其中赎回费的百分之二十五计入基金资产。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注:当转入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高于转出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时,将收取申购费补差,即“申购费补差费率=转入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当转入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转出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时, 不收取申购费补差。
(2) 转换份额计算公式
计算公式如下:A=[B×C×(1-D)/(1+G)+F]/E
其中,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G为申购费补差费率;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F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上述与销售有关的费率。上述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前3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调整后的上述费率还将在最新的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通过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四)其他费用
本基金运作和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以及因故与本基金有关的其他费用,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收取和使用。
(五)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六)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七)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七、对招募说明书本次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4年1月11日刊登的《诺安双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首次更新,并根据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对本基金实施得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的补充,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相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在“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中,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概况、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情况、现任基金经理、历任基金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相关信息。
3、在“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中,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的基本情况、主要人员情况、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信息。
4、在“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直销机构信息及部分原有代销机构的信息。
5、在“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更新了“二、基金的转换”内容。
6、在“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十、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数据内容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31日。
7、在“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中,更新了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
8、在“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的部分内容,对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情况进行了进一步说明。
9、在“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中,列举了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的相关公告。
十八、签署日期
2014年5月29日
以上内容仅为摘要,须与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正文所载之详细资料一并阅读。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7月12日
|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 1 | 权益投资 | 43,513,133.65 | 8.40 |
| 其中:股票 | 43,513,133.65 | 8.40 |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449,014,190.80 | 86.64 |
| 其中:债券 | 449,014,190.80 | 86.64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 3 | 贵金属投资 | - | - |
| 4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 5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 6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17,411,792.11 | 3.36 |
| 7 | 其他资产 | 8,325,162.63 | 1.61 |
| 8 | 合计 | 518,264,279.19 | 100.00 |
|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A | 农、林、牧、渔业 | - | - |
| B | 采矿业 | - | - |
| C | 制造业 | 43,513,133.65 | 13.68 |
| D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 - |
| E | 建筑业 | - | - |
| F | 批发和零售业 | - | - |
| G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 - |
| H | 住宿和餐饮业 | - | - |
| I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 - |
| J | 金融业 | - | - |
| K | 房地产业 | - | - |
| L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 - |
| M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 - |
| N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 - |
| O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 - |
| P | 教育 | - | - |
| Q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 - |
| R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 - |
| S | 综合 | - | - |
| 合计 | 43,513,133.65 | 13.68 |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 300238 | 冠昊生物 | 690,000 | 28,283,100.00 | 8.89 |
| 2 | 000748 | 长城信息 | 775,855 | 15,230,033.65 | 4.79 |
|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 国家债券 | - | - |
| 2 | 央行票据 | - | - |
| 3 | 金融债券 | 38,285,050.00 | 12.03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38,285,050.00 | 12.03 | |
| 4 | 企业债券 | 319,160,383.00 | 100.31 |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 - |
| 6 | 中期票据 | 87,978,000.00 | 27.65 |
| 7 | 可转债 | 3,590,757.80 | 1.13 |
| 8 | 其他 | - | - |
| 9 | 合计 | 449,014,190.80 | 141.12 |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 1080125 | 10镇江交投债 | 500,000 | 49,480,000.00 | 15.55 |
| 2 | 140204 | 14国开04 | 300,000 | 30,042,000.00 | 9.44 |
| 3 | 1280420 | 12海江债 | 300,000 | 29,706,000.00 | 9.34 |
| 4 | 1382151 | 13新投MTN2 | 300,000 | 29,427,000.00 | 9.25 |
| 5 | 1382032 | 13方大MTN1 | 300,000 | 29,346,000.00 | 9.22 |
|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 1 | 存出保证金 | 77,027.62 |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786,716.58 |
| 3 | 应收股利 | - |
| 4 | 应收利息 | 7,139,940.53 |
| 5 | 应收申购款 | 321,477.90 |
| 6 | 其他应收款 | - |
| 7 | 待摊费用 | - |
| 8 | 其他 | - |
| 9 | 合计 | 8,325,162.63 |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 110015 | 石化转债 | 2,041,257.80 | 0.64 |
| 2 | 110018 | 国电转债 | 1,549,500.00 | 0.49 |
| 阶段 | 净值增长率①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 2012.11.29~2012.12.31 | 0.10% | 0.02% | -0.09% | 0.02% | 0.19% | 0.00% |
| 2013.01.01~2013.12.31 | 3.00% | 0.24% | -3.75% | 0.08% | 6.75% | 0.16% |
| 2014.01.01~2014.03.31 | 4.66% | 0.46% | 1.62% | 0.08% | 3.04% | 0.38% |
| 2012.11.29~2014.03.31 | 7.90% | 0.28% | -2.28% | 0.08% | 10.18% | 0.20% |
| 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
| M<100万元 | 0.32% |
| 100万元≤M<200万元 | 0.10% |
| 200万元≤M<500万元 | 0.03% |
| M≥500万元 | 每笔1000元 |
| 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
| M<100万元 | 0.8% |
| 100万元≤M<200万元 | 0.5% |
| 200万元≤M<500万元 | 0.3% |
| M≥500万元 | 每笔1000元 |
| 持有年限(T) | 赎回费率 |
| T<1年 | 1.0% |
| 1年≤T<2年 | 0.75% |
| 2年≤T<3年 | 0.5% |
| T≥3年 | 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