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的公告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4-043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6.20元/股调整为6.15元/股。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一、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其实施情况
2014年5月8日,公司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4 年6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本次分配以公司总股本586,566,000股为基数,按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05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29,328,300.00元。2013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7月3日,除息日为2014年7月4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4年7月4日。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4年7月4日实施完毕。
二、本次发行价格的调整
公司2013年12月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和2013年12月18日召开的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4年4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合计不超过16,500万股(含16,500万股),发行价格不低于6.20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除权、除息行为,发行数量、发行底价上限将相应调整。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并截至下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由之前确定的6.20元/股相应调整为6.15元/股。(具体计算如下: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每股现金股利=6.20元/股-0.05 元/股=6.15元/股。)
三、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