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按期收回联营公司债权的公告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4-067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按期收回联营公司债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近日从全资子公司江阴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金科”)获悉,该公司未能按期收回联营公司债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阴金科与江苏恒元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恒元”)于2011年1月7日签订《项目合作开发协议》,双方合资成立吴江金科扬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江金科”)共同开发“廊桥水岸”项目,其中江阴金科和江苏恒元各持有吴江金科50%的股权,由江阴金科负责吴江金科经营管理。
江阴金科于2013年10月30日与江苏恒元签订《项目合作开发补充协议》,约定吴江金科改由江苏恒元负责开发经营管理,自此吴江金科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为本公司联营企业。按照该补充协议约定,江阴金科向吴江金科提供的借款29,600万元(2011年12月之前提供)及2012年度的借款利息2,930.89万元,江苏恒元应确保吴江金科于2014年6月30日前一次性偿还。上述债权29,600万元在2013年1月1日至吴江金科实际归还江阴金科期间按年利率7%计算收取资金占用费,由江苏恒元确保吴江金科于2018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偿还完毕。如吴江金科逾期未归还江阴金科上述债务及利息,则再按年20%计收罚息,江苏恒元和江苏扬子江船业集团公司对该借款及利息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截止本公告日,吴江金科尚未归还上述借款及利息,该公司称主要系今年其主要合作银行银根紧缩,导致开发贷款及销售资金回笼困难,暂无法归还上述借款及利息。
目前本公司正在加大催收力度,督促对方尽早归还上述款项。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敬请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4-068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至目前,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市金科实业集团科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年度陆续收到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及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管理委员会财政补贴款2,989.52万元、10,180万元,合计金额13,169.52万元。
除上述补贴外,2014年度本公司及其他控股子公司陆续收到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相关政府补贴共计3,607.44万元。
以上政府补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计入公司2014年度营业外收入,预计增加2014年度净利润12,582.72万元,具体情况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4-069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公司已于2014年6月28日发布《关于召开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061号)。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本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发布关于召开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14年6月27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7月14日(周一)14时30分,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7月13日--2014年7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2014年7月14日15:00。
(四)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投票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股权登记日:2014年7月10日
(六)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出席对象:1、凡2014年7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股东。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重庆市北部新区春兰三路1号地矿大厦11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审议《关于公司接受平安大华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事项为关联交易事宜,相关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披露情况
该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14年6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等刊载披露。
三、出席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登记,受托代理人出席还需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资格和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传真信函登记时间:2014年7月11日9时至17时工作时间
3、登记地点:重庆市北部新区春兰三路1号地矿大厦,邮编:40112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56;投票简称:金科投票
2、2014年7月14日交易时间,即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一,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所示:
议案名称 | 对应申报价格 | |
总议案 | 表示对以下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 100.00 |
1 | 《关于公司接受平安大华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1.00 |
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对于总议案100.00 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4)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7)投票举例:股权登记日持有“金科股份”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买卖方向 | 委托价格 | 委托股数 |
360656 | 金科投票 | 买入 | 100.00 元 | 1股 |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7月13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4年7月14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电话(传真):(023)63023656
联系人:袁衎、杨琴
2、会议费用: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七月十一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样本)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已充分了解本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及全部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 议案 | 表决意见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
1 | 《关于公司接受平安大华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股东账号: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限期:
注:此“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报纸裁剪均有效。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4-070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
相应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
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由于2013年度权益分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不低于6.58元/股调整为不低于6.46元/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由不超过47,750.76万股(含47,750.76万股)调整为不超过48,637.77万股(含48,637.77万股)。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7,750.76万股(含47,750.76万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14,200万元人民币,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4年6月10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即不低于6.58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的上限作相应调整。
2014年5月13日,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58,540,05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20元(含税)现金红利。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7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7月10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4年7月10日。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4年7月10日实施完毕。
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一、发行价格的调整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不低于6.58元/股调整为不低于6.46元/股(即发行底价调整为6.46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每股现金红利
=6.58-0.12
=6.46元/股
二、发行数量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由不超过47,750.76万股(含47,750.76万股)调整为不超过48,637.77万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上限=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的发行底价
=314,200万元÷6.46元/股
=48,637.77万股(含48,637.77万股)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