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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4-07-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4-033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4 年7月17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7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032)。根据相关规定,现发布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7月17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7月17日9:30至11:30、13:00至 15:00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华侨饭店会议室

    (四)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具体网络投票流程见附件2。

    2、为方便融资融券券商(以下简称“券商”)参与公司股东大会投票,特提供券商参与股东大会投票方式如下:券商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融资融券业务会员投票系统,按照所征集的融资融券投资者投票意见,参加股东大会投票,并可根据投资者对同一议案的不同意见进行分拆投票。投票时间为:2014 年7月17日上午9:30至下午15:00,网址为:www.sseinfo.com。

    二、会议审议提案

    序号提案内容披露情况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1审议《公司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提案》;详见2014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26)。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2014年7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如要参加现场会议,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股东代表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最晚于2014年7月16日(上午9:00到下午3: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五、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玉古路166号广厦集团大楼六楼

    邮 编:310013

    电 话:0571-87974176

    传 真:0571-85125355

    联 系 人:包宇芬、胡萍哲

    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十二日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盖章(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     _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权限:

    序号议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1审议《公司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提案》    

    如有临时提案,受托人(有/无)权对临时提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日期: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至 日止。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印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3、委托人应对受托人的权限予以明确,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意思进行表决;若否,请在委托人权限中填写对各个审议事项表决。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投票日期:2014年7月17日9:30至11:30、13:00至 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1个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序号投票简称表决事项数量投票股东
    738052广厦投票1A股股东

    2、表决方法

    本次投票按以下方式申报:

    表决序号内容申报代码申报价格
    1《公司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提案》7380521.00元

    3、表决意见

    表决序号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买卖方向:买入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2014年7月17日A股收市后,持有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A股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1.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052买入1.00元1股

    2、如某A股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提案投反对票,则申报价格填写“1.00元”,申报股数填写“2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052买入1.00元2股

    3、如某A股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提案投弃权票,则申报价格填写“1.00元”,申报股数填写“3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052买入1.00元3股

    三、投票注意事项

    1、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对于不符合上述投票要求的申报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