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1 证券简称:湖南海利 公告编号:2014-024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天兴评报字[2014]第0291号《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湖南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已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7月11日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7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现场会议于2014年7月11日下午14:30在金源大酒店(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79号)会议室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6人 |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20,976,084股 |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36.96% |
|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 14人 |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 6,090,265股 |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1.86% |
(三)表决方式及大会主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王晓光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独立董事李钟华女士、独立董事杨胜刚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董事会秘书刘洪波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按照公司刊载于2014年6月2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所列,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有效表决权股数 | 同意股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股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股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 52,093,565 | 51,979,365 | 99.78% | 114,200 | 0.22% | 0 | 0.00% | 通过 |
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股东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74,972,784股)已回避表决;同意30,000,000股,占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1,979,365股,占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反对114,200股,占持有公司5%(含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弃权0股,占持有公司5%(含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三、律师鉴证情况
上海协力(长沙)律师事务所罗维平律师、罗光辉律师现场鉴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湖南海利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及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相关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上海协力(长沙)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协长律法意【2014】第015号。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7月11日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