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半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14-051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半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4年半年度经营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预计在600万元到800万元之间。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22万元。
(二)每股收益:-0.28元。
三、本期业绩预盈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收益与去年同比大幅增加,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加;同时各项增收节支措施降低了公司综合运营成本,公司半年度业绩扭亏为盈。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一)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14年半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14-052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职工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4年7月9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杨金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杨金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本公司监事会时生效。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职工大会于2014年7月11日补选了周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任期与第六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四年七月十一日
周勇个人简历
周勇,男,1967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专科学历,冶金工程师。历任从化钽铌冶炼厂技术员、车间副主任、车间主任、党支部书记、厂长助理、副厂长,广东富远稀土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大埔县新诚基工贸有限公司总经理。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14-053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七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7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7月3日以书面及传真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 实到董事9名,叶列理董事长主持此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
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是:
为支持公司下属企业发展,满足下属企业生产经营需要,本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广东富远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远公司”,我司持有富远公司99.98%股份)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一年。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授权企业经营班子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调整各金融机构具体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下次召开的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详见公司公告“临2014-054”)
二、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14-055”)
三、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理财产品投资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14-054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广东富远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远公司”,我司持有其 99.8%股份)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本公司拟为富远公司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一年。公司累计为其担保5000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32590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 年7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七临时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支持公司下属企业发展,满足下属企业生产经营需要,本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广东富远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远公司”,我司持有富远公司99.98%股份)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一年。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授权企业经营班子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调整各金融机构具体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下次召开的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富远公司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7500万元;成立日期:2002年12月17日;注册地点: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坝头镇程西村;法定代表人:张木毅;经营范围:稀土分离冶炼开发。销售混合稀土、稀土氧化物、稀土金属、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按[2003]粤外经贸发登私字第292号资格证书经营)。
截止2014年5月31日,富远公司资产总额54860万元,存货43737万元、负债总额2736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12000万元),净资产27492万元,资产负债率49.89%(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签署
本公司拟发生的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与具体银行签订担保合同。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富远公司为本公司绝对控股子公司,各方面运作正常,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为保证其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本公司为其在银行借款方面提供担保,将对该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借贷融资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同时该公司作为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公司可以随时监控该公司的财务状况,控制风险。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的意见:本次担保属于公司内部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目的是保证下属子公司不断发展的资金需求。富远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整体风险不大。我们一致认为:上述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规规定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完成上述担保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32590万元,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值的44.95%,无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广晟有色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董事意见;
3、富远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富远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14-055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金额: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主要用于购买持有期间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短期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含)内,在计划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的收益,在确保资金安全以及不影响正常经营周转所需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含)内,在该计划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主要用于购买持有期间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短期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1、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与收益相对固定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的收益,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2、投资金额
使用合计不超过1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主要用于购买持有期间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短期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商业银行进行风险可控的投资理财产品;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
4、委托理财的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本。
5、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自有暂时闲置资金。
6、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之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另,该事项需公司独立董事出具审核意见。
二、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通过适度开展低风险的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提高现金资产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三、风险控制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委托理财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委托理财事项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公司委托理财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将及时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确保理财资金到期收回。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产品及相关损益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用于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等风险可控的产品,风险较低,收益相对稳定,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他证券相关的产品。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14-056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
公司债申请获得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7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660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29,000 万元的公司债券。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本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核准文件的要求及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事宜。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