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保本期转入第二个保本期的
过渡期折算结果的公告
南方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一个保本期转入第二个保本期的
过渡期折算结果的公告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4年6月16日发布的《南方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期到期操作规则及转入下一保本期的相关规则公告》的相关规定,南方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到期操作结束后,第二个保本周期开始前,设置过渡期,过渡期时间自2014年6月27日至2014年7月10日,过渡期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为基金份额折算日。在折算日日终,本基金管理人将对该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实施折算。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元,基金份额折算比例=折算前基金资产净值/(折算前基金份额总数 ×1.00元),基金份额折算比例保留到小数点后9位,基金份额以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并采用循环进位的方法分配因小数点运算引起的剩余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调整,以调整后的基金份额作为自动计入本基金第二个保本期的基金份额数。
经本公司计算,并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2014年7月10日本基金折算前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3元,依据前述折算规则,2014年7月10日确定的折算比例为1.002756558,经折算后,2014年7月10日基金总份额调整为806,686,500.23份,调整后的基金份额为计入本基金第二个保本期的基金份额数。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所代表的资产净值总额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数额按折算比例相应调整并进行变更登记。
按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投资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价值,除循环进位因素影响外,折算前后无实质变化。投资人自公告之日起可查询经登记机构及本公司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本基金第二个保本期的起始日为2014年7月11日,保本期为3年,保本期到期日为2017年7月11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保本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7月14日
南方丰元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7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南方丰元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南方丰元信用增强债券 |
基金主代码 | 000355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3年11月12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南方丰元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4年6月30日 |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 - |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 19,941,562.66 |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994,156.27 |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 |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本次分红为2014年度的第1次分红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南方丰元A | 南方丰元C |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000355 | 000356 | ||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 1.075 | 1.073 | |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 12,283,290.09 | 7,658,272.57 |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228,329.01 | 765,827.26 | ||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0.4000 | 0.4000 |
注:《南方丰元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 2014年7月16日 |
除息日 | 2014年7月16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4年7月17日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将以2014年7月16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于2014年7月17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14年7月18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查询红利再投资的份额。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
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分红方式分两种: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投资者最终的分红方式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不接受账户类分红方式的修改,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时选择的账户分红方式对本基金无效。
4)、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
5)、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投资者,请务必在2014年7月15日之前(含2014年7月15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需分别在多家销售机构逐一按基金代码提交修改分红方式业务申请。
6)、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7月14日
南方现金增利基金收益支付公告(2014年第7号)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7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南方现金增利基金 |
基金简称 | 南方现金增利货币 |
基金主代码 | 202301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04年3月5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南方现金增利基金基金合同》 |
收益集中支付并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的日期 | 2014-07-15 |
收益累计期间 | 自 2014-06-16 至 2014-07-15 止 |
注:-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累计收益计算公式 | 投资者累计收益=∑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收益逐日累加),投资者日收益=投资者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当日每万份基金份额收益(保留到分,即保留两位小数后去尾)。 |
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 | 2014年7月17日 |
收益支付对象 | 收益支付日在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
收益支付办法 |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默认为收益再投资方式,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2014年7月16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4年7月17日起可查询及赎回。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
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于2014年7月15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收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收益;
2、若投资者于2014年7月15日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累计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3、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将于每月中旬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南方稳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7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南方稳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南方稳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 |
基金主代码 | 000086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3年7月23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南方稳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4年7月2日 | |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 1.066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 50,712,532.30 |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5,356,266.15 |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0.5000 |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本次分红为2014年度的第2次分红 |
注:《南方稳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若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日(不含)之前的第15个工作日当日收市后每10份基金份额可分配利润金额高于0.1元(含),则本基金在15个工作日之内进行收益分配。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5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 2014年7月16日 |
除息日 | 2014年7月16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4年7月17日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将以2014年7月16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于2014年7月17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14年7月18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查询红利再投资的份额。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
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分红方式分两种: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投资者最终的分红方式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不接受账户类分红方式的修改,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时选择的账户分红方式对本基金无效。
3)、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
4)、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投资者,请务必在2014年7月15日之前(含2014年7月15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需分别在多家销售机构逐一按基金代码提交修改分红方式业务申请。
5)、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