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付息公告
股票简称:申通地铁 股票代码:600834 编号:临2014-021
债券简称:12申通02 债券代码:122161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
2014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债权登记日:2014年7月18日
● 债券付息日:2014年7月21日(7月20日为法定休息日,付息日顺延至其后第一个交易日,即7月21日)
由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2年7月20日发行的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4年7月21日(7月20日为法定休息日,付息日顺延至其后第一个交易日,即7月21日)开始支付自2013年7月20日至2014年7月19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度”)的利息。根据《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
(三)债券简称:12申通02
(四)债券代码:122161
(五)发行总额:4亿元
(六)债券期限和利率:固定利率3年期,票面利率4.60%
(七)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2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本期债券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 4.60%,每手“12申通02”(面值人民币 1000 元)实际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6元(含税)。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和付息日
(一)债权登记日:2014年7月18日
(二)付息日:2014年7月21日(7月20日为法定休息日,付息日顺延至其后第一个交易日,即7月21日)
四、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4年7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付息方法
(一)本公司已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签订了《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本公司最迟在本年度付息日前第二个交易日将本年度债券的兑付、兑息资金足额划付至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
(二)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关的兑付兑息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兑息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个人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应就其获得的债券利息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付息网点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付息网点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本期债券的个人利息所得税征缴说明如下:
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20%征收。
4、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付息网点领取利息时由付息网点一次性扣除。
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付息网点。
七、本次付息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斯惠、朱颖
地址:上海市桂林路909号3号楼2层
联系电话:021-54259953
邮政编码:201103
(二)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晓静、杨甲艳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56号方圆大厦写字楼23层
联系电话:010-88027189
邮政编码:100044
(三)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联系人:徐瑛
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联系电话:021-68870114
邮政编码:200120
投资者可以到下列互联网网址查询本付息公告:
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