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20 证券简称:中发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4—051
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提案的情况:否。
●本次会议召开前是否存在临时提案的情况:否。
●本次股东大会是否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否。
●本次股东大会是否要披露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是。
中小投资者系指: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介绍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7月14日(星期一)下午15:00时。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7月14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铜陵市石城路电子工业园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名,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71114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名,持有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70741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名,持有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7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三)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每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言勇先生主持。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陈邓华、朱胜登、唐国平、张庆联等4名董事均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监事陈余江、施剑文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秘书申立丰、财务总监柳飞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中发科技为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270871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反对24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同意1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反对24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鲍金桥律师、束晓俊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董事签字确认的中发科技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三)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