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永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4-029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为避免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永大集团,股票代码:002622)自2014年6月3日开市起停牌。鉴于公司筹划的重大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6月17日开市起继续停牌。2014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于2014年6月24日、2014年7月1日、2014年7月8日分别对外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26;2014-027;2014-028),上述各项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截至今日,公司和交易对方以及各中介机构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进程,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资产范围较广,相关资产的尽职调查及审计、评估等工作程序较为复杂,公司及相关各方仍需对本次重组方案进行持续沟通和论证,因此,公司预计无法按照原计划于2014年7月16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复牌。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的有关规定,现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7月1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将加快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程。公司承诺争取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60个自然日,即承诺争取在2014年9月12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承诺自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同时复牌。
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的有关规定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直至发布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公告后复牌,敬请投资者关注。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