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金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2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含壹亿伍仟万元)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不超过前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根据《公司章程》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6)。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2014年7月11日通过交通银行黄山分行营业部,使用自有资金合计人民币陆仟万元整,购买一款理财产品,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二、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1、产品名称:蕴通财富·日增利154天
2、产品代码:2171141817
3、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4、收益类型:保证收益型,交通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本金提供保证承诺,并按本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投资收益率(年率)向投资者计付理财收益
5、理财产品销售期:2014年7月11日-2014年7月13日17:30
6、投资起始日:2014年7月14日
7、投资到期日:2014年12月15日
8、实际理财天数:154天(如遇产品提前终止,则本产品实际投资期限可能小于预期投资期限;不含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
9、购买理财产品金额:陆仟万元整(RMB6,000 万元)
10、投资收益率:5.000%(已扣除销售费、托管费等相关费用)
11、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12、费用说明:托管费:0.05%/年
投资管理费:银行以产品投资运作所得为限,按照理财产品交易合同的约定,在扣除托管费等费用后(如有),向客户支付应得理财本金及理财收益,如在支付客户应得理财本金及理财收益后仍有盈余的,作为银行投资管理费归银行所有。
13、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交通银行无关联关系。
14、风险提示
(1)政策风险:理财产品项下的投资组合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将可能影响理财产品预期收益。
(2)利率风险:由于市场的波动性,投资于理财产品将面临一定的利率风险。产品存续期间,若人民银行提高存款利率,客户将失去将资金配置于存款时收益提高的机会,或因物价指数的抬升导致收益率低于通货膨胀率,导致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理财产品并非随时可流动的产品。根据产品条款,如投资者不享有提前终止权,投资者应准备持有至理财产品合同终止。
(4)投资风险:客户只能获得理财产品明确约定的收益。除产品协议中明确约定的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计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用语,不代表客户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交通银行对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仅供客户期初进行投资决定时参考。
(5)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如自理财产品销售期至起始日,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交通银行有权宣布理财产品不成立。
(6)再投资风险:如果银行行使提前终止或展期的权利,产品实际期限可能不同于合同期限。在产品终止日后进行再投资时,投资者可能会面临再投资的收益率低于产品收益率的状况。
(7)信息传递风险:交通银行按照理财产品协议有关条款的约定,发布理财产品收益分配、到期兑付、提前终止、突发事件等信息公告。理财产品不提供纸质账单。投资者需要通过登录交通银行网上银行或到交通银行营业网点查询等方式,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理财产品协议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8)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理财资产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理财产品的资金安全。
(9)在最不利情况下,如为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银行仅按产品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向客户计付理财收益;如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由于市场波动导致贬值或者发生信用风险导致相应损失,理财产品到期时可能无法实现按产品合同约定的投资收益率(如有)计算的收益,甚至投资收益率为0%,投资者未获得任何投资收益。
15、应对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总经理及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同时,独立董事应在定期报告中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保收益类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并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在本次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14年4月15日,公司与徽商银行歙县支行签署《徽商银行智慧理财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以人民币3,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徽商银行智慧理财‘本利盈’组合投资类理财产品(140125)”,该理财产品起息日:2014年4月16日,产品到期日:2014年7月16日,产品预期最高收益率:4.8%/年(扣除所有相关费用后)。上述理财产品目前尚未到期。
五、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发表了独立意见,并于2014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告了独立意见:
1、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含壹亿伍仟万元)的自有资金以购买银行保本保收益型理财产品方式进行理财投资,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内控程序健全,该事项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同意上述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集合理财计划协议(期次型)
特此公告。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壹桥苗业 公告编号:2014—046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35万股,占授予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7%;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21人;
3、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4年7月17日;
4、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后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禁售期自授予股份上市之日起计算。
根据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壹桥苗业”)于2014年7月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计划”)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股票种类:壹桥苗业限制性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
2、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首次授予日:2014年7月1日
4、首次授予价格:6.30元/股。
5、授予数量和授予人数: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21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350,000股。
6、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如下
| 分类 | 姓名 | 职务 | 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限制性股票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 标的股票占授予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 董事 (2人) | 宋晓辉 |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60.00 | 7.69% | 0.13% |
| 徐玉岩 | 董事、副总经理、生产经营总监 | 60.00 | 7.69% | 0.13% | |
| 高级管理人员(4人) | 王诗欢 | 副总经理 | 75.00 | 9.62% | 0.16% |
| 林春霖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60.00 | 7.69% | 0.13% | |
| 王 军 | 技术总监 | 45.00 | 5.77% | 0.10% | |
| 张胜辉 | 营销总监 | 30.00 | 3.85% | 0.06% | |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业务骨干人员等其他激励对象(15人) | 宋广代 | 育苗厂厂长、核心技术人员 | 45.00 | 5.77% | 0.10% |
| 于晓伟 | 育苗厂厂长、核心技术人员 | 45.00 | 5.77% | 0.10% | |
| 宋广昌 | 育苗厂厂长、核心技术人员 | 45.00 | 5.77% | 0.10% | |
| 王少民 | 养殖事业部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45.00 | 5.77% | 0.10% | |
| 徐士亭 | 核心技术人员 | 15.00 | 1.92% | 0.03% | |
| 赵长松 | 养殖事业部经理 | 30.00 | 3.85% | 0.06% | |
| 回俊英 | 财务部经理 | 30.00 | 3.85% | 0.06% | |
| 马 骥 | 工程项目部经理 | 30.00 | 3.85% | 0.06% | |
| 于伟伟 | 审计部经理 | 30.00 | 3.85% | 0.06% | |
| 刘 雨 | 主管会计 | 15.00 | 1.92% | 0.03% | |
| 李胜男 | 主管现金 | 15.00 | 1.92% | 0.03% | |
| 刘 昱 | 主管会计 | 15.00 | 1.92% | 0.03% | |
| 位凌燕 | 证券事务代表 | 15.00 | 1.92% | 0.03% | |
| 沈玉辉 | 工程项目部工程师 | 15.00 | 1.92% | 0.03% | |
| 王 雪 | 营销总监助理 | 15.00 | 1.92% | 0.03% | |
| 预留 | 45.00 | 5.77% | 0.10% | ||
| 合计 | 780.00 | 100.00% | 1.67% | ||
(说明:本次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于2014年7月2日刊登于巨潮咨询网的《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至首次授予日)》完全一致。)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21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350,000股。
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450,000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按照《激励计划》关于首次授予部分规定的确定方式进行,即于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内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确定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董事会将在新激励对象确认后,按相同的授予价格定价原则重新召开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7、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期
本计划有效期48个月,其中锁定期12个月,解锁期36个月。解锁期内,在满足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时,激励对象可分三次申请解锁。若任何一年未达到解锁条件,该部分标的股票作废,激励对象也不得在以后的年度内再次申请该等标的股票解锁。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表所示:
| 解锁期 | 解锁时间 |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
| 第一次解锁 | 授予日(T日)+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T日)+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40% |
| 第二次解锁 | 授予日(T日)+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T日)+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 第三次解锁 | 授予日(T日)+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T日)+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二、首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4 年 7月 7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14)第210ZA0154号,认为: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68,426,000.00元,股本为468,426,000.00元。根据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和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贵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7,350,000.00元,本次实际发行7,350,000.00股,发行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75,776,000.00元。经我们审验,截至2014年7月7日止,贵公司已收到股东以货币出资认缴的股款人民币46,305,000.00元(肆仟陆佰叁拾万元零伍仟元整),其中:股本7,350,000.00元,资本公积38,955,000.00 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68,426,000.00元,股本人民币468,426,000.00元,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4年6月26日出具致同验字(2014)第210ZA0153号验资报告。截至2014年7月7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475,776,000.00元,累计股本为人民币475,776,000.00元。
三、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4年7月1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4年7月17日。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 本次变动后 | |||
| 数量 | 比例(%) | 数量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248,811,000 | 53.12% | 7,350,000 | 256,161,000 | 53.84%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219,615,000 | 46.88% | 0 | 219,615,000 | 46.16% |
| 三、股份总数 | 468,426,000 | 100% | 7,350,000 | 475,776,000 | 100% |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按新股本475,776,000股摊薄计算,2013年度每股收益为0.34元。
六、公司控股股东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468,426,000股增加至475,776,000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发生了变动。公司控股股东刘德群先生在授予前,持有公司195,000,000股,占授予前公司股份总额比例为41.63%,授予完成后,占公司股份总额比例为40.99%。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七、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五日


